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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考务费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0/12/28
来源:价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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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提高考试科学性和严肃性,推动提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同意收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

  《复函》同意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在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工作承担单位收取考务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工作承担单位向报考人员收取考试费,相关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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