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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纪委进一步推动量纪精准化

发布时间:2021/04/29
来源: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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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纪委按照“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要求,在执纪审查工作中严格按照判定纪律责任的基本要求,准确定性、精准量纪。

  一是量纪以违纪认定为前提,在全面查清违纪事实,准确认定违纪性质的基础之上进行量纪,杜绝先量纪再定性。二是严格按照各项量纪制度的规定,准确适用加重、从重、从轻、减轻情节,区分规定情节和参考情节,“应当”情节和“可以”情节,违纪前情节、违纪中情节和违纪后情节。三是综合权衡。量纪时全面分析违纪事实、性质和情节所体现出来的违纪危害程度,进行综合性考量。善于运用“四种形态”的相互转化,准确把握纪法、事实两个定量,充分考虑审查调查对象态度这个变量,真正将党的政策和策略体现到案件处理当中,加强量纪平衡把握,确保案件处理综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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