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经一名留党察看期满的党员干部本人书面申请,机关纪委在程序上给予充分指导,该党员所在党支部通过支部考察和支部大会讨论,形成了对其恢复党员权利的决定。该决定已报经机关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由机关党委正式批复同意后生效。去年以来,机关党委(纪委)不断探索强化恢复党员权利程序规范化水平,切实加强对受处分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充分保障党员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