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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机关各有关部门多举措推进“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13/04/24
来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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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兵团“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会议召开后,兵团机关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推进本单位负责的规划评估工作。截止4月7日,发改委、建设局、人口计生委、科技局、工信委、水利局印发了规划评估工作方案;环保局、农业局、国土局、交通局、人社局、文广局方案正在制定中。

兵团发改委:3月18日印发了《兵团发展改革委“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明确委内承担的中期评估工作由朱新祥主任总牵头,分管领导分别负责;兵团“十二五”规划纲要评估工作由规划处承办;天山北坡经济带、边境垦区两个区域规划由地区处承办,边境垦区规划评估进度与国家《新疆沿边经济带开放开发战略研究课题》相衔接;能源保障体系规划由能源处承办。评估进度和工作要求按照兵团“十二五”规划评估工作方案操作。同时,为了解自治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与自治区规划的衔接,4月2日,兵团发改委赴自治区发改委衔接了“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沟通交流了中期评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重点和进度安排,就经济增速、收入增长以及制约兵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服务业、科技、文化产业、能源消耗等指标的调整思路交换了意见。双方表示,在规划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衔接沟通,科学评估“十二五”规划,促进兵地融合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兵团建设局:3月26日印发了《兵团城镇化建设与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评估内容:规划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调整内容及推进规划实施的政策建议,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评估方式:由建设局牵头,机关相关部门、各师分工协作。进度安排:工作启动阶段,3月底前,制定印发评估工作方案;调研和数据收集阶段,4月底前,赴相关部门、各师调研掌握情况、收集资料;7月底前,完成评估报告编写,征求意见审定后报兵团“十二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兵团人口计生委:3月19日印发了《兵团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基本原则:宏观为主、综合评估,科学民主、多方参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重点突出、点面结合。评估内容:指标进展情况评价;主要任务执行情况;中长期发展趋势研判;形成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提出“十三五”发展政策建议。评估方式: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利用已有的统计数据,有选择地进行数据采集;对于定性指标采取典型调查、基层调研、座谈等方式进行评估。时间安排:4月,自查自评阶段,各师及相关部门完成自查自评报告报人口计生委;5月,调研和数据收集阶段,组成联合调研组赴重点师市、团场和企业调研,了解情况、收集数据,衔接指导师市人口规划评估工作;6月,编写阶段,月底前完成送审稿报兵团“十二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兵团科技局:3月29日印发了《兵团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和《兵团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调查表》。评估内容:规划主要指标实现进度,完成五年目标趋势判断,重点任务及主要任务实施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成效与问题,对策建议和调整内容,“十三五”科技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等。评估方式:采取实施情况调查、实地调研、座谈访谈、专题研讨等方式。进度安排:3月底前,制定印发评估方案和数据调查表;4月底前,各师、院校填报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调查表;资料整理、复核与调研阶段,5月20日前,对报数据进行复核,开展实地调研;6月10日前,编写完成中期评估报告,组织征求各师、院校意见;6月15日前,形成兵团、各师、院校科技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辑内部发行。组织领导:成立由黄斌局长任组长、四位副局长任副组长的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兵团工信委:3月29日印发了《兵团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基本原则: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突出对重大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破解;建立科研院所专家参与机制,提高评估工作公开民主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和矛盾。评估内容:外部环境分析和总体目标进展情况、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规划目标预测、推动主要任务和发展目标实施的对策建议等。评估方式:采取由兵团工信委牵头、各师自查自评、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的方式。进度安排:自查自评阶段,4月底前,各师完成自查自评并形成报告;调研和数据收集阶段,5月底前,工信委、第三方评估机构组成调研督评组,赴重点师市、团场和企业调研,收集数据、掌握情况;编写阶段,6月底前,编写完成兵团工业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广泛征求意见,经兵团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兵团“十二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成立由丁颂国主任任组长、4位副职领导任副组长的兵团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兵团水利局:3月25日制定了《兵团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评估内容:规划执行情况,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规划调整内容及推进规划实施政策措施,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等。评估方式:由水利局规划处牵头组织,局相关处(中心、总站)分工协作。进度安排:工作启动阶段,3月底前,研究制定规划评估工作方案,召开工作联系协调会议;调研和数据收集阶段,4月中旬前完成;编写阶段,6月底前,完成自评报告、评估报告,并组织征求意见,定稿后报兵团“十二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阶段,8月底前,对评估工作进行总结,将水利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汇编成册,内部发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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