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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鹰同志在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规工作会议上作重要讲话

发布时间:2007/11/27
来源: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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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鹰同志在全国发展改革系统

法规工作会议上作重要讲话

 

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同志在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规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的重要讲话。讲话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问题,深刻分析了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指明了下一步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杜鹰同志指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做好发展改革法制工作最根本的保障。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与法制工作有关的表述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三句话对我们来讲尤其重要:一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二是“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三句话之间具有内在逻辑关系:依法治国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是对民主政治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实现基本方略和基本要求的社会基础和思想基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实现基本方略和基本要求的首要任务。

杜鹰同志强调,要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角度来深化对党的十七大报告的理解我国要建设“五大文明”,即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任何一个文明都离不开法制的保障。特别是在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越来越高、民主意识越来越强、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化的时期,矛盾也会越来越多,法律的作用将会越来越重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特征,一是社会主义属性,二是中国国情。这两者结合起来,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结构、内容和调整范围上独具特色。法制建设不能简单照搬他国法律规定,而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我们要看到已经取得的成绩,也要看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要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很好地结合起来把法律的稳定性与改革的变动性有机统一起来

杜鹰同志要求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从事法制工作的同志,头脑里要有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宏观图像,把思想境界和思想认识提升到党的十七大报告的高度上来,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继续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按照需要和可能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发展改革系统职权所涉及的立法事项远远滞后于工作需要。要充分认识到,立法绝不是为了将权力固定化,而是完善宏观调控、实现职能转变的需要。发展改革部门立法要有危机感,涉及业务领域的立法工作,各分管主任应当亲自抓。在立法计划安排上,要统筹考虑,突出重点,先易后难,逐步积累。二是规范执法,保证发展改革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要牢固树立职权法定和权责一致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三是依法办案,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和纠错功能。要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畅通复议渠道。要拓展行政复议功能,既作好依法办案的裁判官,又要做好化解争议的调解员,促进社会和谐。要努力把每个案子办成“铁案”,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四是深入普法,夯实发展改革法制工作基础。要使普法工作在整个发展改革系统全面铺开,重点普及与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将其与促进发展改革部门完成职能转变结合起来。要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做到生动活泼,切合实际。五是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净化招投标市场是一项长期任务,发展改革部门要继续发挥好指导协调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

杜鹰同志对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领导重视。尤其是各地发展改革部门的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法制工作。二是要加强学习。首要的是学好十七大报告,深刻理解十七大报告的精神实质,并与法制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要把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放到重要的位置。三是要加强作风建设。要做到务实、严谨、清廉。要有奉献精神和大局意识,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四是要提高能力。要注意改善队伍知识结构,充实法制工作队伍。要提高综合协调能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将法制工作做好。

最后,杜鹰同志对发展改革系统从事法制工作的全体同志五年来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和取得的成绩表示感谢和敬意。

 

 

(法规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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