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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在2007年全国发展改革法规工作会议上作法制讲座

发布时间:2007/11/27
来源: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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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教授2007国发展改革

工作会议法制

 

11月17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邀请委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在全国发展改革法规工作会议上为参会代表作了题为“贯彻十七大精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法制专题讲座。马怀德教授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从法治政府的由来、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和途径等三个方面,深入透彻、生动详实地进行了讲解。

马怀德教授指出,今年是提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十周年,1997年首次提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并在1999年宪法修改时写入宪法。此后,在探索如何在我们国家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方面,各行各业都做了很大努力,得出的重要经验和体会是,落实法治国家方略,要从依法行政、从建设法治政府开始,即从依法行政入手,把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看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一个关键环节。法治政府概念是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十七大报告把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对依法行政价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更为明确的具体要求。报告提出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深入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制观念,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我们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

关于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马怀德教授指出,法治政府首先是有限有为的政府。法治政府要求职权法定,行政机关本身职权仅限于法律的授予,不能超越法律的授权。法治政府是透明廉洁的政府。在法治政府的框架下,每个组织、个人都有知情权。我国刚刚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界定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并明确赋予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信息公开方面的诉权和复议权,标志着我国在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国家信息公开方面迈出了一大步。法治政府是诚信负责的政府。行政机关的行为代表了国家,而国家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得不做出一些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和改变,给公民造成损失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法治政府是便民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政府的存在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其行为必须规范、高效便民,这也是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未来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

对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途径,马怀德教授重点讲解了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十七大报告提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就是要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决策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关于重点推进改革的方面,一要行政组织程序的法制化;二要转变政府职能;三要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四要规范行政行为,较少行政审批。五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同时,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途径还包括要实现国家各方面工作法制化,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等。

最后,马怀德教授对建设法治政府需要重点强化的五种意识,即民主意识、合法意识、合理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逐一进行了讲解。

与会代表普遍反映,马怀德教授的讲解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对于加深对十七大报告关于法制建设要求的认识,做好法制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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