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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训班开班仪式

2.委普法办副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郭丽同志主持开班仪式

3.委普法办副主任、法规司副巡视员郝雅风同志发言

4.全国普法办成员、司法部法制宣传教育司副司长姚振怀同志作讲座

5.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丛林处长作讲座

6.观看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杨景宇同志讲座录像

7.委普法办副主任、人事司副司长胡继申同志主持讲座

8.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副司长方军同志作讲座

9.北京市一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林民华同志作讲座

10.发展改革委小组学员讨论

11.经贸委(经委)小组学员讨论

12.物价局小组学员讨论

13.委普法办副主任、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同志主持结业仪式

14.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法规处处长韩晓芳同志代表发展改革委小组发言

15.黑龙江省经委政策法规处处长师又纯同志代表经贸委(经委)小组发言

16.浙江省物价局法规处处长陈琪同志代表物价局小组发言

17.委普法办领导为学员代表颁发结业证书

18.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金德本同志作总结发言
为做好2007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2007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经委领导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7年7月24-26日在北京举办了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骨干培训班。
委“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法规司副巡视员郝雅风同志出席了开班仪式并讲话,委“五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金德本同志出席了结业仪式并作总结讲话,委“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人事司副司长胡继申同志,委“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郭丽同志,委“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同志出席了培训班开班、结业仪式,并分别主持了培训讲座。
郝雅风同志首先回顾总结了一年来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他指出,一年来,发展改革系统按照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工作实现了良好的开局。
郝雅风同志强调,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工作能力和水平。学员们作为各地的普法骨干,在组织推动全系统的普法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深刻理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纽带作用,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动性,扎扎实实地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具体工作。
郝雅风同志最后对学员们做好下一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切实组织好法制学习,二是要继续加强法制宣传工作,三是要努力做好本地区的普法骨干培训工作。
本次培训班主要安排了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请司法部法制宣传教育司副司长姚振怀同志就全国普法依法治理的基本经验、做法以及如何深入推进“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专题讲座;二是请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副司长方军同志就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进行专题讲座;三是请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丛林处长就如何做好立法工作进行专题讲座;四是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林民华同志就行政案件发展趋势及应诉应注意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讲座;五是观看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杨景宇同志物权法专题讲座录像;六是围绕本次培训学习心得和如何进一步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分组讨论。
学员们普遍反映,这次培训班办得很及时,时间虽然短,但是内容丰富,贴近实际。通过培训,不仅学习了法律知识,还交流了工作经验,开阔了思路,明确了目标,提高了能力,增强了信心;并表示,回去后将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落实本次培训班的要求,切实做好本地区的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学员们还就如何做好下一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委“五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金德本同志在培训班总结讲话中指出,通过培训,使学员们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学习了法律知识,提高了工作能力和水平;交流了经验,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希望学员们充分发挥普法骨干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本单位切实做好“五五”普法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层层抓落实,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普法工作机制。通过全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全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使全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开创发展改革工作的新局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加此次培训班的学员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物价局法规(政策法规)处长,共计近1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