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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贯彻实施工作座谈会召开






为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合称《标准文件》)的贯彻实施工作,2007年6月19日至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分别在河南省和安徽省召开座谈会,邀请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9个省市区发改委法规处和招标投标处处长参加。法规司司长任珑同志出席并主持会议,法规司有关同志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标准文件》的制定情况,并听取各地发改委对做好下一步宣传及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通过座谈,不仅交流了信息,对下一步工作部署也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达到了预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