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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实施“无申请退税(费)”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

发布时间:2019/08/13
来源:地区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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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81日起实施“无申请退税(费)”改革。即纳税人和缴费人日常申报(含汇算清缴)产生的多缴税款(费),经核实后该局将采取“无申请”方式给予办理退税(费);纳税人和缴费人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但未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税(费),经核实后将采取“无申请”方式给予办理退税(费)。“无申请退税”取消原有的纸质资料收集、整理、核对、传递、签收、保管等环节,全部使用电子文书审批,最大限度简化合并退税资料。此举旨在高质量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和“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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