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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台管理办法对外地号牌小客车实行限期通行管理

发布时间:2019/08/13
来源:地区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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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日,海南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海南省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81日起施行,对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道路行驶的外地号牌小客车实行限期通行管理。根据《办法》,“外地号牌小客车”是指非海南省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外地号牌小客车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道路行驶,每一自然年度内可通行天数累计不超过120天。不占用道路行驶时不计入当年通行天数。通行天数当年有效,不跨年度累计计算。限期通行实行智能无感化管理,外地号牌小客车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通行无需办理登记,由管理系统自动统计其行驶情况。海南对《办法》施行前已经在海南省使用且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外地号牌小客车实行过渡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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