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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实施。这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国家从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高度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必将对我国民族团结、经济繁荣、社会进步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
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家从战略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高度对广西进行科学谋划,推动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打造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促进西部大开发和东中西互动。广西是我国沿海省区中的欠发达地区,潜力巨大但开发程度较低,区域内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情况并存。制定实施促进广西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广西不同类型地区加快发展,将能更好发挥北部湾经济区的龙头带动作用,尽快提升广西综合竞争力,加快打造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形成南北呼应、特色鲜明、功能互补的沿海发展新格局。同时,广西地处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区域结合部,是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大通道,在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中具有承东启西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支持广西又好又快发展,将有力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为东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广阔空间,同时加快西南乃至整个西部地区的开发开放步伐。
(二)有利于全面实施国家周边外交战略,深化我国与东盟战略伙伴关系。广西地处中国与东盟的结合部,是我国唯一与东盟国家既有陆路通道又有海上通道的省区,是中国—东盟合作的桥头堡和前沿地带,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制定实施进一步促进广西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广西利用区位、资源和产业等优势,扩大与东盟的国际区域合作交流,加强与国内珠三角、西南等地区区域经济合作,将能更好地发挥多区域合作枢纽的作用,统筹国内和国际协调发展,提高我国面向东盟对外开放的水平,从而实现区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为增进我国与东盟的战略伙伴关系,实施“睦邻、安邻、富邻”的周边外交战略,维护边疆繁荣稳定奠定良好基础。
(三)有利于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广西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广西经济社会得到了很大发展,少数民族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但由于受自然条件和历史因素等影响,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其他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贫困现象仍很突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提高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少数民族人口生活水平,缩小与其他地区的差距,能够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创造良好条件。
(四)有利于克服当前困难、化危为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十五”以来,广西的发展势头很好,经济已连续七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人均生产总值相继跃上1000美元和10000元人民币台阶,人民生活水平从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当前,广西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处于从艰难爬坡转向经济腾飞的关键阶段。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经济基础薄弱、综合实力不强的问题十分明显,应对冲击的能力十分有限。制定实施进一步促进广西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大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力度,缓解资金、技术、人才等瓶颈制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完善发展体制机制,将能有效帮助广西克服当前发展中的困难,保持加快发展良好势头,充分发挥优势,挖掘潜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
二、《意见》的基本特点
《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特色鲜明,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在战略定位上体现了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广西沿海、沿江、沿边,地理位置优越,自然资源丰富,具有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条件,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主要指标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扩大,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建立和巩固,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进一步加强,广西面临着加快发展的难得机遇。从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实现加快发展的角度考虑,《意见》明确提出广西要打造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构筑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形成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一极,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民族地区,在西部地区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把广西发展的战略任务定位在前所未有的高度,充分体现了跨越式发展的新要求。
二是在发展理念上体现了科学发展新思路。作为后发展地区,广西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应该借鉴国内外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但不能完全重复别人走过的老路,必须用新的视野、新的思维、新的办法谋划发展,少走弯路。《意见》从广西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突出强调广西的发展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优化产业结构,着力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着力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突出问题,着力扩大对外开放和加强国际区域合作,具体体现了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的新思路。
三是在目标任务上体现了远近结合的原则。当前,广西加快发展既面临基础薄弱、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长期制约因素,也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必须统筹加以解决。《意见》在着眼于解决广西今后长远发展中面临的最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制约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交通运输、能源、人才瓶颈和影响开放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的同时,提出要把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切实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长远发展” 作为广西发展要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并明确指出要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发展良好势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任务,在具体工作部署和要求上也提出了克服当前困难的针对性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立足当前、远近结合的要求。
四是在政策体系上体现了中央的关怀和支持。为了支持广西发展,《意见》从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一是明确要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广西的投入力度。对中央投资安排河池、百色的公益性建设项目,适当减少市级配套资金;对重点老工业基地城市的国有企业,在处置不良资产、技术改造升级方面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支持广西创新铝电、锰电联营新模式,在百色、来宾、河池等地对符合条件的大用户开展直供电试点,采取股份制方式推进主电网与地方电网联合重组;对承担守边任务的边民给予一定补助;开展教育扶贫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将钦州保税港区列为整车进口口岸等。二是支持广西加强重大项目建设。明确提出要适时稳步推进防城港钢铁精品基地、钦州炼油二期、北海铁山港石化、防城港红沙核电站、桂林城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铁路、公路、水运、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金融、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高跨越发展的支撑能力。三是强调要充分调动国务院各部门、各省区市的积极性,支持和鼓励“省部共建”、对口支援、定点帮扶,形成共识与合力,全面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些措施力度大,操作性强,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广西工作的关心、了解和支持。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在全面回顾总结广西发展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意见》在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中对广西发展提出了“五个着力”和“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既体现了国家总体战略部署,又明确了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任务和实现目标的基本方法、路径。在战略任务中,从促进产业发展的角度,提出打造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广西的现代产业体系指明了方向;从扩大开放合作、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的角度,提出构筑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明确了广西发展开放型经济的立足点和着力点;从完善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布局的角度,提出培育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明确了广西在国家长远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提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民族地区,赋予了广西在我国民族事业发展中应承担的重大使命。
按照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意见》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继续保持广西良好的发展势头,并从人均经济总量、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产业结构调整、开放型经济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体系、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确立了广西2015年及2020年的发展目标。这是在综合分析发展的基础条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提出的目标,兼顾了需要与可能,既鼓舞人心、奋发向上,又切合实际、科学合理,为广西今后一段时期发展描绘了一幅清晰而壮美的蓝图。
按照促进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地区间良性互动、各地比较优势充分发挥、人与自然关系协调和谐、基本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趋于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的要求,《意见》提出将广西划分为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和桂西地区三类区域,要求通过实施“两区一带”的区域发展总体布局,充分发挥北部湾经济区引领带动作用,积极打造西江经济带产业集聚优势,增强桂西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从而实现区域互动、协调发展。这是在统筹广西区域发展思路上有着重大意义的创新。
按照总体要求中确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任务和发展目标,《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广西在促进产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推进扶贫开发、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发展社会事业、深化改革开放重点领域的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
促进产业协调发展方面,《意见》明确提出广西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点是提高粮食自给率,开发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产业化经营,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国家在资金投入、项目建设、体制创新等方面加大对广西“三农”的支持力度。强调要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重点发展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推进行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完善公共创新平台,培育科技创新人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创新运营管理体制,搭建产业集群发展平台。国家在重大项目布局、专项资金安排、老工业基地改造升级、工业用地、创新能力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意见》还提出要优先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会展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商贸流通、旅游休闲等服务业,积极发展社区服务、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养老保健、文化娱乐等需求潜力大的服务业。从土地、金融、价格和人才培训等方面支持服务业发展,营造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意见》明确广西的重点是加快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筑安全可靠的能源体系,建设防洪防潮减灾体系、水资源保障体系、水生态保护体系,完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城镇基础设施以及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高城镇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
推进扶贫开发方面,《意见》分类提出了广西扶贫工作的目标、重点和措施,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教育扶贫试点,加快劳动力跨区域就业转移,实施生态移民,改善大石山区教育、医疗、文化基本公共服务;大力发展特色产品生产和边境贸易,对承担守边任务的边民给予一定补助,推进边境地区加快发展;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解决库区移民长远生计问题,探索教育移民新模式,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切实改善库区矿区生产生活条件。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构建完善的生态安全格局;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清洁生产,加快重点领域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提高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滩涂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意见》提出要将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广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事业建设的重点,并在具体项目安排、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明确了国家加大扶持的政策措施。
改革开放方面,《意见》着重强调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建立完善市场体系;优化外贸进出口结构,支持优势产品扩大出口,扩大重点领域利用外资规模,支持企业在国外建立资源开发和农产品加工基地,推进贸易、投资和跨境运输、口岸通关便利化;积极参与多区域合作,搭建合作平台,完善合作机制,加快实施重点合作项目。
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意见》对广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明确部署,提供了新的行动指南。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意见》的贯彻实施,广西必将迎来一个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
(地区司规划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