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机关司局 > 办公厅 > 重要工作

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制度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发布时间:2020/01/22
来源:办公厅
[ 打印 ]

  2019年5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一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要求,紧扣落实新《条例》,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工作落实,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一是紧扣新《条例》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明确委内职责、流程及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修订后的办法在政府信息概念界定、公开原则、公开时限要求、不公开范围以及章节划分、体例格式等方面全面落实新《条例》,并细化了具体程序及要求,切实做到明职责、明流程、明要求、明时限。通过梳理前期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新《办法》吸纳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增强了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例如,明确了内网系统办理要求,明确了相关审批机制和协调机制。

  二是依照《条例》修订配套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通过“删、调、控”的方式,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的事项、范围和主体,同步对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目录进行了相应调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法律指引》,提供了不同类型的答复模板,为公开业务提供具体指导。印发《关于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要求的通知》,指导各司局准确把握公开范围和相关要求。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政务公开要点》,分解明确全年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任务。

  三是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组织宣传和培训,邀请国办公开办、司法部的相关专家授课,对《条例》进行解读,帮助工作人员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提升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附件: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