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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能源局日前印发《贵州省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领域。一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支持透明矿山建设,强化基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一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鼓励煤层气及煤矿瓦斯开发利用;推广煤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应用;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进程,推动煤矿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等。二是能源安全保供。落实电煤中长期合同任务,提高电力机组顶峰发电能力,支持移峰填谷企业生产用电;支持有关地方政府、煤炭企业、煤电企业、煤炭储备交易中心完成年度电煤供应任务和应急性电煤储备任务。三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在建煤电项目建设、推进现役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支持煤电机组项目实施节能改造、超低排放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智能化改造升级等,支持开工建设大容量高参数燃煤发电项目;构建新型能源系统,推动煤炭、煤电、新能源联营。四是其他包括国家支持能源高质量发展需由地方配套安排的相关资金等。
来源:中国煤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