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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搬迁调整关键岗位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07/06/29
来源:工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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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搬迁调整是国家的重大决策。经国务院首钢搬迁调整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现公开招聘首钢搬迁调整关键岗位人才,诚招国内外有志之士,来首钢共谋发展,建功立业。
    一、情况简介
    2005年2月,国务院批复首钢搬迁调整方案。按照国家要求,要通过搬迁调整建设一个自主创新、技术先进、产品一流、有竞争力的21世纪的新首钢。
    通过搬迁调整和新项目建设,首钢将为汽车、机电、建筑、石油、家电等行业提供热轧、冷轧、热镀锌、电镀锌、彩涂、电工钢等精品板材产品,以高档汽车板为标志产品,弥补我国市场空缺,替代进口,满足国民经济的发展需求。首钢石景山厂区也将打造成为北京西部综合服务中心和后工业文化创意产业区。
    首钢搬迁调整急需引进一批冶炼、热连轧、冷轧薄板、机电设备、房地产、文化产业园区等项目的工艺技术、研发、自动化、规划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有经验、有水平的领军人物和专家型专业技术人员投入新首钢建设。
    二、首钢公开招聘人才的人数、条件、待遇和程序
    (一)人数
    球团1人、烧结1人、炼铁3人、炼钢13人、轧钢21人、新技术持续改进11人、自动化控制14人、能源动力9人、销售9人,以及机电设备设计与管理、房地产规划建设与经营、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规划与经营等方面的人才。
    (二)条件
    1、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年龄:45周岁以下。(短期聘任者不受年龄限制。)
    3、资格: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具有受聘专业领域5年以上工作经历及业绩。
    5、领军人物、特殊人才上述条件适当放宽。
    (三)待遇
   1、工资及五险一金
    ⑴ 人事关系正式调入首钢并按首钢领导干部系列任职者,一般按领导职务核定工资(年薪)。
    ⑵ 以其他形式引进的专家和人才实行谈判工资。
    ⑶ 五险一金按国家和北京市政府规定执行。
    2、住房:人事关系调入者,按《首钢总公司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津贴的实施办法》文件执行。
    3、户口:符合北京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京手续。
    4、配偶安置:符合首钢安置工作条件的引进人才的配偶,首钢负责安置。
    (四)程序
    1、网上报名。接待应聘者报名材料,应聘者需要提交个人信息及证明。
    2、初步筛选。经各项目专家组初审,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3、面试考察。由各招聘小组组织面试,提出面试结果和专家意见。
    4、上报审批。对公开招聘各小组考察应聘的合格者,报首钢总公司批准。
    5、签定协议。对被批准的应聘者,双方签定引进协议书。
    三、其他
    首钢人才的引进和使用还可采取多种方式:
    1、有意到首钢工作的离退休老专家或有一技之长的专门人才,可根据工程项目签订服务期限,实行谈判工资。
    2、对兄弟单位支援首钢建设的人才,可按借聘(借调)方式,到期返回原单位。
    3、有意到首钢工作的国外留学生、海外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无论是短期服务,还是长期工作,欢迎到首钢来具体洽商。
    四、首钢搬迁调整关键岗位人才引进需求目录(见附件一)
    五、关键岗位人才引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首钢总公司人才引进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8294572    胡  浩
             010-88293010    胡玉平
             010-88297714    关雪飞
    Email: sgpd@263.net
           Sgrcb_01@sina.com
           Sgrcb_02@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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