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积极发展服务业,使其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及提高生产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2012年兵团实现服务业增加值333.7亿元,近10年间年均增长10.8%,占兵团生产总值的27.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76.75亿元,年均增长31.9%,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6%;从业人员42.11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35.9%。服务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就业人员占比实现了三分天下有其一,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吸纳就业的主渠道。
尽管兵团服务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规模偏小,发展不快,2012年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较2005年下降7.5个百分点;二是层次不高,功能不全,新兴业态与现代服务业占比低;三是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支撑不足。目前兵团已经到了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关键时期,服务业发展与否,直接制约着能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率先实现小康社会目标。为此,兵团将发展服务业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顶层设计,多措并举促进服务业发展。
一是设立机构,完善制度。调整充实了兵团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兵团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协调并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促进服务业发展,形成工作合力。制定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汇报及建议,研究兵团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安排布置服务业发展重点工作。
二是制定《关于加快兵团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今年9月兵团印发了《关于加快兵团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意见》强调了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了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保障措施,并进行了任务分工。9月底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使各单位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自觉性和紧迫性。
三是设立扶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兵团本级财务自2013年起安排扶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服务业项目建设。并在2013年1亿元的基础上,每年保持递增。印发了《2013—2014年兵团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指南》,重点支持兵团城市、师部、园区和重点垦区的项目,支持领域为现代物流、总部经济、会展、金融、服务外包、商贸服务、旅游、社区等服务项目,支持方式为补助、以奖代补、贴息三种方式。
四是加强服务业工作考核。为调动各师、团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兵团利用规划中期评估的机会,将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调整方案之中,并制定了考核评价办法。
五是加强顶层设计,编制服务业规划。由兵团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编制《兵团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0年)》,经过调研编写、征集意见、专家评议、规划审定等周密工作,于11月18日正式发布实施。
六是建立服务业项目储备库。印发了《关于建立产业类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通知》,按照“分级管理,共同推进;分类储备,突出重点;动态调整,有序衔接;严格把关,强化考核”的原则建立服务业项目储备库,并提出了项目入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