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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江下游江心洲至乌江河段

航道整治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9〕1481号

 

交通运输部:

  报来《关于报送长江下游江心洲至乌江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交规划函〔2019〕421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推进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同意实施长江下游江心洲至乌江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

  二、项目建设范围为长江干线安徽东西梁山至江苏下三山河段,全长约56公里,航道主尺度为10.5米×200米×105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设计代表船型为1万吨级内河散货船、1万吨级海船、特定航线2万吨级江海直达船和4×5000吨级顶推船队。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上何家洲护底带加高、江心洲心滩滩头守护、下何家洲高滩守护、小黄洲头过渡段疏浚,共建设或加高护底带5道,护岸守护约2公里,疏浚量约236万方,配套建设航道整治建筑物示位标及其他相关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5.16亿元,由我委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你部内河水运建设专项资金按1:2分摊。

  四、长江航道局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全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五、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江心洲心滩滩头守护工程和下何家洲高滩守护工程总体布置方案,有效控制投资。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将概算报我委核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9月10日

附件:

发布时间:2019/10/11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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