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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民航大学新校区建设及

老校区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9〕1261号

 

民航局:

  转来《关于报送民航大学新校区建设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民航函〔2018〕1098号)、《关于报送民航大学新校区建设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补充说明的函》(民航综计函〔2019〕135号)及相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民航快速发展需要,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学科建设,提升民航专业人才培养能力和科技自主创新水平,同意实施中国民航大学新校区建设及老校区更新改造工程。

  二、新校区位于天津市宁河区未来科技城。本期工程建设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体育馆、学生宿舍、食堂等,总建筑面积17.73万平方米,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暖通、燃气等设施;在现有校区拆除重建0.7万平方米的校医院,购置3个实验室的设备和1台全动模拟机;在朝阳飞行学院、内蒙古飞行学院购置24架初级飞行训练机、2架特技飞行训练机。

  三、项目总投资约20.25亿元,其中,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亿元,其余资金由你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解决。

  四、中国民航大学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新校区总体规划,做好规划用地预留工作。

  (二)项目建设应体现节能环保要求,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

  (三)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四)落实新校区场外公用设施配套条件,确保与本工程同步建成投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7月24日

附件:

发布时间:2019/07/30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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