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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

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改办基础〔2015〕1241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现将《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此执行。

  附件: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5年5月18日

附件:

发布时间:2015/05/28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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