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兵团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放开兵团建制镇和城市落户限制,建立健全户籍与居住地相互补充、有效衔接的实有人口管理制度,引导兵团户籍人口向市镇流动。实施流动人口便民联系卡和特定居住证工作制度,完善兵地流动人口“两头管、双向控”。出台兵团解决无户籍人员落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六项无户籍人员落户政策,解决了1.98万人的落户问题。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