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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从2015年起用三年时间,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国务院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国务院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决定》指出,经过前一阶段清理,国务院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489件国务院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国务院文件,自《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