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革稳步推进。出台了《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在7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和6所普通本科高校开展了普通本科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改革试点。重点推进了南昌大学公办高校综合改革的试点和江西科技学院民办学校改革试点。与此同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中小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健全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实施201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江西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在工商登记便利等9个方面提出了33条具体措施。出台了我省新一轮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扩大了贷款扶持对象,提高了贷款额度。实施了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启动了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试点和“双元制”培养试点两项试点。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印发了《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统一和完善了全省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政策。出台了《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意见》,将被征地农民统一纳入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了《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启动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符合省情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印发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运营的意见》。率先在全国推进保障房“三房合一,租售并举”建管模式,在上饶、九江两市启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加快,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达到22个,覆盖27.5%的县(市),积极争取新余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提出了13条具体措施,鼓励社会资本优先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申报南昌市、抚州市、丰城市为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印发了《江西省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了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依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