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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2011年各领域改革进展之十: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苏州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和《苏州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订出台。《关于调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后延缴费政策的通知》、《关于市区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制定并实施。全市职工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保障项目、待遇标准、医疗救助、管理制度的“五统一”工作积极推进并全面完成。《关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并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关于贯彻<社会保险法>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通知》制定并实施,切实保障了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到2011年末,全市企业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人数分别为345万人、437万人、320万人、322万人和282万人,覆盖率均达到99%以上,保险基金征缴率巩固在99%以上;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实现城乡低保全面并轨。同时,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