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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

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决定,自5月1日起降低和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施工图设计审查费、部分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收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收费标准和行为。据估算,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41亿元。

《通知》明确取消及降低的住房交易手续费包括:取消住房抵押手续费;因继承、遗赠、夫妻共有等进行的住房转让免收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

《通知》要求降低及规范的建设项目收费主要包括三类:一是降低各地偏高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并实行上限控制。二是降低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三是降低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并设置收费上限。

(综合处 辑)

附件:

2011/03/29 体制改革综合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