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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与沿海先进省份在促进对外开放方面体制机制的差异及比较研究(二)

发布时间:2007/12/27
来源:体制改革综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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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与沿海先进省份在促进对外开放方面

体制机制的差异及比较研究(二)

二、沿海先进省份促进对外开放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

河北省在对外开放方面,与沿海先进省份存在着如此巨大的差距,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体制机制上的原因可能是其他原因产生的基础,因此河北们试图从体制机制入手,来探寻河北省与沿海先进省份存在的差异。

(一)河北省与沿海先进省份在对外开放政策上的差异

经济发展,政策护航,政策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河北省与沿海先进省份相比,在对外开放政策上的差别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河北省相关政策出台的时间明显滞后

为改善投资环境、加大外资利用规模,河北省从2001年开始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冀政[2001]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冀政[2002]1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的若干意见》(冀政[2003]19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冀发[2003]27号)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纪律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改进外商投资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规章。就政策所涵盖内容来看,河北省与沿海先进省份并无太大差异,但就政策出台的时间来看,却明显滞后。如江苏省出台《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国际化的若干意见》(苏政发[1996]21号)的时间是1996年。而浙江省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的决定》的时间是1998年。

2.河北省政策缺位现象明显

为了引导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并通过境外投资带动外贸和其他国际经济合作方式的发展,浙江省政府于2001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意见》;江苏省政府于2005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行动纲要》;山东省政府也于2005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意见》(鲁政发[2005]149号)。而河北省在促进企业“走出去”方面,除在2006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境外资源开发与合作工作的若干意见》一项外,站在全省角度统筹协调、促进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法规却迟迟没有出台。此外,为优化口岸环境,提高通关效率,苏浙等省份关于加快“大通关”的政策均已出台,而河北省在此方面则没有动作。

3.河北省政策的配套性较差

以山东“走出去”的政策为例,为使《关于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意见》得到更有效的实施,山东先后出台了《山东省境外资源开发总体规划》、《对非洲、拉美、周边国家地区实施“走出去”战略行动计划》、《山东省促进境外加工贸易和境外商品专业市场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及《银企合作促进国外经济合作业务发展意见》、《促进境外加工贸易和境外商品专业市场发展措施》、《加快民营企业外经贸发展实施意见》,推动省内商业银行出台《对外承包工程贷款管理操作细则》、《外派劳务人员小额消费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保障了政策的连贯性和可操作性。而河北省在政策的配套性方面则表现较差,不仅是新出台的总揽性政策缺乏配套措施,很多出台已久的政策配套措施也不完善,如河北省2004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意见》距今已有3年,但相关的配套性政策还迟迟没有出台,导致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都大打折扣。

(二)沿海先进省份促进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创新点

实施对外开放战略,走外向型经济发展之路,关键在于形成外资、外贸和外经“三外齐抓、三外齐上”的发展格局。对于先进省份体制机制的创新,河北们同样以“三外”为着力点,进行总结借鉴。

1.多机制并举,创外资利用新高潮

(1)长效发展机制,优化投资环境

为了强化对企业服务,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浙江省加大了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力度,除完善“窗口式办公”、“一站式服务”等行之有效的审批服务方式外,还切实下放了审批权限。目前,浙江省已将外商投资(新设、增资项目)5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的审批权下放到各市。昆山市则建立了效率效能评估机制,并通过实施“四方监督”对影响投资环境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青岛市为优化外资服务环境,出台了《青岛市重点外商投资企业便捷服务工作意见》,组织全市外经贸系统为重点外资企业提供全方位便捷服务。同时全面推行投资全程办事代理制,切实解决企业办事难问题。广东省则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外资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全省吸收外资和改善投资环境工作的协调领导。深圳市把与外商投资有关的管理服务部门集中在一起,实行联合审批、联合办公,并将接待咨询、立项审批、环保、工商、技术监督、外汇、税务、海关、劳动人事等与外商投资有关的事项都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程序、时限要求和监督制度,将对外商投资工作的服务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2)“产业链招商”,突破引资制约瓶颈

针对目前招商引资困难的局面,江浙等省份开始实施以工业园区为载体的“产业链招商”模式,构建了招商引资的新机制,将招商工作做到了实处。

江苏省以合理规划,突出特色为原则,逐步形成了以国家级开发区参与国际竞争,以省级园区提升地方产业结构的产业部署。每个工业园区重点发展一两类产业,每个产业都以重大项目为抓手,按产业特色集中引进基地型、龙头型和产业配套型项目。同时在项目引进上,江苏建立了重大项目统筹协调制度,根据各园区的产业特色,对重大项目进行协调,避免了省内招商引资的恶性竞争。南京则从政策扶持机制入手,以本市重点发展的十大产业链为依托,自2006年开始,每年拿出4000万元扶持资金推动产业链发展,打破单个企业独立招商的老套路,按照产业链上下游关系,精心梳理,对产业链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整体招商”。

(3)“招商选资”制度,提升外资质量和水平

目前,江浙鲁等省份已经开始了由“招商引资”到“招商选资”的转变。为了促进招商选资制度的形成,江苏省在开发区实行了进区项目预审制度,聘请专家从项目行业发展方向、项目投资强度、项目贡献度、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度四个方面对进区项目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清退。连云港市还实行了对引资项目的环保一票否决制。昆山市早在2002年就提出了“5432”集约用地机制,规定进入国家级出口加工区的企业每亩土地投资额不得低于50万美元;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不得低于40万美元;省级开发区企业不得低于30万美元;工业配套区企业不得低于20万美元的投资标准。山东省则形成了项目准入制度,抬高项目引进的准入门槛。根据《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规定,国家级开发区土地投资强度一般不得低于240万元/亩,在各类开发区中,固定资产投资小于5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

(4)重大外资项目落实机制,提高项目资金到位率

针对目前外资项目尤其是重大外资项目签约成果转化率及资金到位率低的现状,浙江省完善了外商投资在谈大项目跟踪服务落实机制,对投资总额3000万以上的重大项目,实行定期定人的跟踪服务。山东省政府则恢复并完善了全省重大外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配套实施了重大外资项目省政府领导分工负责制度,青岛市还在此基础上推行了重大项目流失责任追究制度,为大项目的快速落户、顺利建设、及时出资搭建了“绿色通道”。

(5)企业境外上市激励机制,拓展引资渠道

通过企业境外上市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已成为先进省份获取外资的普遍做法。江苏省在2004年开始实施“w3100”工程,对于已成功上市或已进入上市程序的民营企业给予30万元专项补贴。山东省则以“境外上市融资推介会”为载体,为企业境外上市搭建平台。并制定了每年重点组织100家企业进行上市前规范化改制、100家企业进入上市推荐培育期、20家企业进入上市程序、10家以上企业顺利实现境外上市的目标。

2.出口名牌培育机制,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河北国参与国际竞争的实践表明,实施出口名牌战略,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出口名牌,是增强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手段,是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实现外贸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的必由之路。江苏省通过建立出口名牌企业的业务协调和信息沟通机制以及有倾向性的承保政策来促进出口名牌的发展。浙江则针对此建立了重点出口品牌的储备和辅导机制,开展一些摸底工作,排出一批符合商务部评选标准的企业名单进行重点辅导。同时,以《浙江省名牌出口商品评比暂行办法》为准,开展“浙江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评选工作,提高了企业打造出口名牌的积极性。宁波市以财政激励机制为突破口实施品牌战略。规定当年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商标,每件商标补贴3000元人民币;按照马德里协定注册手续办理多国注册,一次性在五个以上国家注册的,补贴5000元人民币。广东省以整体名牌的发展为契机,建立了全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并印发了《广东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广东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颁布了《广东省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将国内名牌和出口名牌总揽其中,进行整体培育。

3.“政府+协会+企业”三位一体促进机制,助企业“走出去”

对于推动企业“走出去”,各地做法不一,但各有所长,苏浙粤三省在更大程度上是以政府推动的激励机制为主。江苏省建立了境外投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浙江省简化了境外投资项目审批和企业核准程序,并设立了“走出去”的专项扶持资金。深圳市从创新和完善公共服务机构入手,建立了一系列适应国际化的政府运作机制。如推动政府服务向海外延伸,形成全力配合企业“走出去”的境外政府支持服务网络、加快“走出去”相关部门间的数据交换与共享,提高“走出去”管理服务的水平和实效等。山东省除注重发挥政府的作用外,还于2002年和2003年成立了“省境外企业协会”和“省国际承包劳务商会”,并依托两个协商会建立了“投资促进中心”和“外派劳务救援中心”,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市场机会、业务培训、法律援助等服务;与此同时山东省还建立了“走出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走出去”各项指标纳入经贸考核体系。

4.园区管理新体制,打造对外开放的强势载体

创新园区管理体制是促进对外开放的重要切入点,也是使园区成为对外开放强势载体的有效途径。而在园区管理体制创新上,苏州工业园的“虚拟海陆空港”,以及青岛保税区的“区港联动、区区联动”都值得河北们借鉴。

苏州工业园区“虚拟海陆空港”的建设使园区实现了由意识上亲商到制度上亲商的转变,并打造了园区管理的新体制。从2002年开始,园区海关创造性地开展了直通式陆路口岸、SZV空陆联程;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多项全国首创的机制改革。而后依托创新的SZV空陆联程快速通关模式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试点,苏州工业园区先后开通了与上海、南京、杭州的机场快线业务,并与上海洋山港等邻近港口联动运营国际海陆联运新模式。以建设电子口岸和物流企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手段,促进产业分工和资源整合。目前,地处内陆的苏州工业园区已经初步搭起一个虚拟海陆空港一体化、载体功能完善、运作规范的高效的物流平台,大大缩短了通关时间,节省了企业的物流成本,提高了园区的服务竞争力。

青岛“区港联动”是将保税区与港区合作,在港区划出部分区域,实行保税区叠加出口加工区政策。该区域作为保税物流园区,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充分利用临近港口货物集散便利的交通优势,简化货物流转手续,提高货物流转速度,降低企业成本,推动保税区物流仓储发展。“区区联动”模式是保税区利用其政策、功能优势,通过采取项目合作、人员交流、信息共享、政策带动、提供进出口贸易通道、合作开发土地等方式与联动区域开展互动、合作,拉动联动区域的经济增长。通过“区港联动、区区联动”机制的实行,青岛港区及其联动发展的腹地园区的竞争力都获得了大幅度提升。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改革信息联络员提供信息,改革信息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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