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以“南湖畔”“红船旁”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坚持“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统筹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全力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平稳有序。截至2月29日,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复工率99%,员工到岗率88.6%,复产率87.3%;规上服务业企业复工率94%,42%的企业产能恢复超7成。
一、下好先手棋,发挥关键行业带动作用
推动物流快递行业优先复工。组织推动24家集装箱运输企业提前复工,并督促海运产业链上的货代、海关报送企业、汽车修理厂复工。2月18日全市218家规模以上物流快递企业率先在全省实现全部复工。选定全市8条沿街店铺作为服务业复工先行街区,通过先行街区的复工带动全市街区的有序复工。
推动重点项目尽快复工。以集中力量、分类分批为原则,用好“五色图”和“健康码”,按照省重点项目、百亿级产业项目、市“百年百项”重大项目的顺序,排定市重点项目复工路线,制定复工“作战图”,拟定实施“一项一策”具体方案,市领导牵头建立扁平化的项目复工工作群,制定项目复工情况表日报制度和重点项目联络员制度。截至2月29日,全市47个省重点项目复工强度达88%,81个市“百年百项”重大项目平均复工强度79%,40个省市县长工程平均复工强度91%。
推动产业链协同保障复工。积极协调支撑项目建设的建材厂、水泥厂等配套产业复工复产,确保全市重点项目复工后实现实质性连续施工,允许将项目复工所需的防疫费用列入项目概算,切实为项目业主减轻复工成本。
二、建立大监测,精准指导地方复工复产
省内率先发布复工复产综合指数。建立全市复工复产监测体系,在兼顾科学性、快捷性和可获得性的前提下,通过对电力使用量、通讯用户量、监测车流量的实时监测和每日更新,客观反映全市生产、人流、物流的变化情况,精准推动复工复产,在全市各地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该指数与统计部门对全市规上企业复工复产抽样调查结果高度吻合,2月29日,嘉兴全市平均复工复产综合指数达80.56。
重点聚焦企业产能提升。以企业的用电负荷为主推测企业的产能恢复情况,选取一批用电基数靠前的重点企业每日进行监测,对用电量恢复50%以下的重点用能企业进行逐一走访服务,听取企业在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诉求并分析原因,及时协调帮助企业恢复产能。截至2月29日,嘉兴企业电力复工指数87.48,复工用户比例92.61%。
三、凝聚大合力,深化提高复工复产强度
一揽子减负政策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出台《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围绕加强金融支持、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外贸出口、降低企业要素成本等方面,以“减免、暂缓、补贴、让利、便利、全覆盖”为特点,减轻企业负担,提振企业信心,促进经济发展。如“对企业为扩大防疫应急物资生产进行的技改投资,按投资额的50%予以补贴”。 各涉企部门、单位同频共振,纷纷迅速出台操作细则,合力推动惠企政策落地。
“招工图”“专趟接”破解企业员工回“嘉”难。与中电科合作,利用全国大数据,绘制形成细化到县(市、区)一级的“全国三色招工图”,供各地和企业掌握招工目的地疫情风险情况。对用工来源相对安全地和集中地,做实做细专班包干、专人驻点、专项对接。开展“点对点”接返招聘,鼓励企业包车接返外地职工,包车费政府承担2/3,企业承担部分可以在税前列支。截止2月29日,全市各级政府累计包车1434辆、包专列19列、包机14架,接返外地员工47302人。
挖掘本地资源缓解企业“用工缺”。为让全市有劳动能力的人更多参与到复工大潮当中,切实缓解符合条件的复工企业用工困难,嘉兴市开发企业复工招募平台,力求为本地缺工企业提供劳动力、为闲赋在家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引导本地企业间共享劳动力,该做法得到省人社厅推广。同时,举办“嘉兴万家企业百万岗位网络招聘节”开展线上招聘,自网络招聘节开幕以来,全市招聘网站累计访问3133万次,注册企业20605家,发布招聘岗位27.6万个,吸引求职者63.7万名。
四、优化大服务,全力做好复工复产保障
驻企服务“一对一”为企业排忧纾困。建立机关干部驻企服务机制,下派机关干部开展“一对一”驻企服务,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服务企业平稳复工复产,尽最大努力解除困扰企业复工复产的“拦路虎”,全市6247家规上工业企业实现驻企指导员全覆盖。
“企业服务直通车”线上线下为企业解决难题。抓好市、县、镇直通车三级联动,线上平台做好问题收集、处理、解决,线下结合疫情排查走访,将“直通车”开到一线、开进企业,了解企业抗疫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协调各部门帮助解决燃眉之急。截至2月29日,全市“企业服务直通车”共收到抗疫、复工相关问题519件,办结率93%。
能源保障强化管理确保“后顾无忧”。加强能源保障以及油汽管道保护,建立每日天然气成品油供需监测、风险识别研判、重点企业供应保障、预警预案等机制,全力做好企业供电保障服务。建立精密价格监测体系,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销售等企业的重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