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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莆田市坚持“十根手指弹钢琴”,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切实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针对防抗疫情中企业融资难、负担重、停工多等难题,全盘考虑、综合施策,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有效引导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积极发挥作用。
一、聚焦急需特需,快速恢复扩大防疫物资产量产能
针对防疫工作中口罩、防护服等医疗物资短缺的问题,坚持“一企一策”、精准施策,率先出台惠企文件,动员、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转型生产口罩、防护服等物资,在逐步满足全市需求的同时支援各地。一是有序引导转型生产。组织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鞋业协会以及精选的10家生产纸尿裤和制鞋的企业,共同组建“口罩生产攻坚小组”,摸清口罩生产工艺,明确生产分工。二是有力支持资金补助。出台资金补助政策,对2月6日前购置设备安装到位并投入生产口罩、防护服等急需物品的企业,按照设备购买金额的60%给予补助;2月15日前购置设备安装到位并生产的,按照设备购买金额的50%给予补助;其他时间段购置设备安装到位并生产的,按照技改补助标准翻倍给予补助。三是有效配套要素资源。组织标准化技术人员分析研究目前国内现行的口罩有关产品标准,为生产企业解读口罩产品标准技术内容,指导企业制定符合疫情防护要求的一次性日用防护口罩企业标准,同时,加强电力、原材料等保障,确保企业快速导入转产口罩产品。经过设备调试、原料调配、试生产等阶段,目前莆田市口罩产日能达200万个,防护服日产能达4000-5000件,为下一步企业全面复产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发力关键环节,多管齐下做细涉企疫情防控和用工调剂工作
保障人员健康是企业复工复产必要的前提条件。莆田市从企业所急、所需、所盼入手,着力解决企业复工最关键的防疫和用工难题。
从政府服务供给方面,把好企业劳动力“健康关”。督促各县区(管委会)成立企业帮扶小组,落实企业挂钩责任,主动解决实际困难,减轻企业防控压力和负担。及早制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督促和帮助复产企业和复工项目落实防疫安全工作,做好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及早防护、疫情应对、个体防护等各项措施,让企业科学有序有效复工复产。
从企业生产需求方面,着力解决用工难题。主动对接缺工量较大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优先保障医疗制造、民生保障企业用工,发挥“莆田市企业用工共享网络平台”,帮助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复工复产企业做好用工调剂服务。发动和鼓励返乡莆籍大中专学生志愿者到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和食品、农资等重点民生企业见习服务,优先推荐城乡低保家庭和就业困难的大中专学生。通过“短期用工+长期招聘”双轮驱动,探索形成“弹性用工、灵活用工、共享用工”新模式,鼓励优先聘用本地劳务人员、在闽过年的省外劳务人员和省内未发生疫情村庄(社区)的劳务人员,多渠道帮助企业招聘新员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三、强化金融支持,缓解企业受疫情冲击出现的融资困难
直面疫情时期企业融资问题,充分发挥政府平台作用,创新金融服务机制,协调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渡过疫情“寒冬”。一是强化信贷支持。协调各银行机构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较大而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予以展期或采取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提供信贷支持,不得抽贷、压贷、断贷,确保2020年对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二是降低融资成本。协调各银行机构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支持中小微企业战胜疫情,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白名单”中小微企业续贷时,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减点,减点幅度在60个基点以内,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对生产“三必须一重要”重点生产领域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利息予以贴息50%。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国家重点医用物品和重点生活物资企业名单,争取优惠利率专项再贷款。为每家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有融资需求的企事业单位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取消反担保要求,免收担保费用,目前已为3家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业提供2400万元融资担保服务。三是争取政策性银行资金投放。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对接力度,争取不少于10亿元的紧急融资额度,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四是简化融资审批程序。协调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的融资需求,建立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采取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转贷、放款等业务,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切实保护中小微企业征信权益,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中小微企业,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四、着眼管用见效,做细做实企业减负各项政策
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帮助企业轻装上阵,提高企业防抗疫情的抵抗力。一是少缴缓缴社会保险费。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微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二是减免企业房租。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工业企业房租给予免收,其他行业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减免部分计入业主个税抵扣。三是加大减税力度。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四是及时止损减负。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授权,莆田市贸促会自2月3日起正式受理企业关于出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申请,支持部分受疫情影响可能导致国际贸易合同或承包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减少损失。五是依规补贴重点项目。支持重点项目复工,对在2月底前实现复工并能持续推进的重点项目,拟按照省重点20万元、市重点项目1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补助建设单位,作为防控疫情和特岗招聘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