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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基层公务出行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之三十六

 

安徽省芜湖县乡镇公务出行保障措施

 

一、基本情况

芜湖县共辖湾沚、六郎、陶辛、红杨、花桥5个镇,车改后每镇保留4辆公务用车(其中六郎镇现为3辆),共计19辆。去年3月以来,各镇均根据实际情况划定了公车使用保障范围,确定了交通补贴使用范围,切实做到了保障范围内不用车,保障范围外有车用。并且,对保留车辆均实施统一管理,用车人需严格执行用车派车手续,镇党政办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派车,特殊情况用车需经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使用。节假日及周末一律将公车停放在单位车库或指定停车点,除紧急情况不得使用。目前,各镇共19辆保留公务用车均纳入平台管理,严格执行公务保障车辆制度,统一喷绘公务用车标识和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定位系统,主动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群众监督,确保出车有轨迹,用车有监督

二、主要举措

芜湖县各镇根据离县城较远、公务保障用车数量较少、工作复杂且用车需求较大等客观原因,为不影响镇公务基本出行使用,结合实际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本地社会化租赁用车平台。由于各镇离县城距离参差不齐,从县城公车平台派车不仅增加费用成本,而且等车时间过长,不利于工作顺利开展。部分乡镇根据社会车辆驾驶员自愿原则,将社会车辆租赁统一纳入平台管理,细化租赁费用结算标准,要求每部车辆自行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定位系统,由镇党政办统一调度管理。在具体操作中,例如湾沚镇制定出台了《湾沚镇机关用车管理办法》,对租赁用车的使用、费用结算标准做了明确规定,既规范了用车使用,也有效控制了用车成本;花桥镇与社会车辆签订用车协议,对社会车辆的年检情况、保险(第三责任险明确要求不低于100万元)、驾驶员驾驶记录都做了明确要求,统一对社会车辆安装了卫星定位系统并与保留车辆一起纳入平台管理,根据实际使用的公里数和时间结算费用。

二是鼓励乘坐公共交通或自驾办公。因派车费用相对较高且效率不高,鼓励干部在保障范围外执行公务过程中,优先考虑通过乘坐公共交通、使用新能源汽车、拼车等方式办理公务,有些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交通补贴,有效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例如六郎镇出台了具体的镇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补贴标准。即:去县城办公单趟20元、往返40元,去市区办公单趟30元、往返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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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22
来源:体制改革综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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