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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基层公务出行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之二十九

 

浙江省台州市适应新形势积极探索

中短途出行交通费包干办法

 

随着私家车的普及,近距离公务出行私车公用日渐普遍,出行方便且效率高,但私车公用产生的油费、过路过桥费等相关费用,却无法报销,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机关干部出行积极性。如何合理将赴补贴区域外和边远地区公务出行中私车公用纳入公务出行保障范畴,成为现实之需。在中央、省两级车改办的指导下,市玉环市、天台县、仙居县等地积极探索中短途出行交通费包干办法,得到了广大机关干部的积极拥护。

一、实施背景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车改政策最新要求

中央车改办《关于完善配套政策持续巩固公车改革成果的通知》(发改电〔2016757)明确针对车补保障范围之外的紧急公务、公共交通极不便利等情况下的公务出行,允许采取按距离远近按次包干交通费的办法予以保障和解决,省车改办《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省车改工作的通知》(浙车改办〔20169号)及最新出台的差旅费政策也就此作细化明确,一是实施范围为毗邻县市,二是交通费包干,三是杜绝福利化倾向。探索中短途公务出行交通费包干办法,这是贯彻落实中央、省车改政策的最新要求。

(二)积极回应干部呼声

新形势下私车公用现象客观存在,如某部门接待上级调研组,同时还要陪同调研组一行赶赴周边县市进一步调研,恰值两会召开期间在公车平台无车可租,乘坐公共交通无法完成任务,只能驾私车完成公务出行。又如,某县级部门干部要赴设区市参加重要公务活动,同时,下午还要参加县政府会议,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无法保证准时参会,在此情形下只能选择自驾私车出行。再如邻近年底,某县某部门需赶赴该县交通极为不便地区处理紧急事务,而单位的公共交通经费余额已不足,只能选择自驾出行。

以上情景在基层公务活动中普遍存在,玉环、天台、仙居等地通过中短途交通费包干办法,率先将毗邻县市和边远地区公务出行私车公用产生的油费、过路过桥费等相关费用以包干形式予以报销,这是车改后新形势下积极响应机关干部公务出行呼声的务实举措。

(三)补充完善现有政策

在现有的车改政策下,公务人员出行可选模式,主要是平台租车、差旅费实报实销两条途径。中短途公务出行交通费包干办法将私车公用纳入到车改政策中来,使得机关干部公务出行多了一种选择,这是对现有车改政策的补充和完善。

二、具体做法

1、玉环市。

1)包干区域:原则上为台州市内各县(市、区)及毗邻温州市,不包括公务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内。

2)适用范围:经批准参加的重要应急公务活动及赴补贴区域外公共交通不便地区公务出行活动。

3)费用结算:短途出差交通费包干具体由油耗费(出差审批单批准的出发地至目的地的里程数*每公里1.3元)+过路过桥费组成。出发地至目的地的里程数由各单位财务报销部门确定,不实行单据报销,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按实结算报销。

4)短途出差交通费在财政核定的公务出行租车经费总额内包干使用。

2、天台县。

1)包干区域:原则上为浙江省内毗邻地区。

2)适用范围:经批准参加的公务交通补贴区域外应急、重要公务活动和公共交通不便地区公务出行活动。

3)费用结算:省内应急公务出行交通费包干具体由油耗费(出行审批单批准的出发地至目的地的里程数*每公里1.3元)+过路过桥费组成。出发地至目的地的里程数参照天台客运中心班车到各县市客运中心的里程,过路过桥费实行单据报销。

4)应急公务出行交通费在差旅费中列支。

市仙居县也出台了中短途交通费包干办法,具体做法与玉环市类似。

三、主要成效

1、方便机关干部公务出行。在平台租车和差旅费报销途径之外,机关干部还可以通过中短途交通费包干办法,自主选择私车公用或出租车等出行方式,极大方便了机关干部出行,积极助推机关干部走出去

2、提高公务出行效率。相较于平台租车和公共交通,通过交通费包干,灵活机动,可随时出发,省去了平台租车手续的繁琐和公共交通赶定点班次的不便,既节约了时间、又提高了出行效率。相较于有时候因赶不上公共交通定点班次而需要留宿一晚,通过交通费包干,可以当天来回,既节约了住宿费等财政开支,又提高了出行效率。

3、降低公务出行成本。以天台县出差到邻近的椒江区为例,当天来回,里程为96公里。根据测算,按照市场化租车模式,费用为540元;按照中短途差旅费包干办法,油耗费为124.8元(96公里*每公里1.3=124.8元),过路过桥费为100元,合计224.8元。特别是有多人共同拼车出行时,仅对驾车人实行交通费包干,即补车不补人,相较于市场化租车模式,有效降低了出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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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22
来源:体制改革综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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