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基层公务出行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之二十四
江苏省镇江市“四个着力”有效保障公务出行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之后,如何保障好机关公务出行是各地必须正确面对的一个重要现实问题。认真把握改革的目标方向与原则要求,深入考察学习,积极探索实践,坚持实事求是,努力化解改革中带来的一些突出矛盾与问题,想方设法保障好各级公务出行,确保工作落实,巩固改革实效。
一、着力推行“三化”管理,统筹公务出行保障资源
“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是建立新型公务用车保障制度的关键,也是统筹各级公务出行保障资源的保证。
(一)强化保留车辆“平台化”管理。认真执行“规范、高效、节约、透明”平台建设标准,依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原车队,设立市级机关用车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平台,并将省车改办核定编制公务用车,包括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车辆主要信息全部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规范管、使用好。
(二)强化平台车辆“信息化”管理。严格落实“全省一张网”的目标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公务用车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系统与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一体化”建设,并向市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监督部门和中央、省驻地方垂管单位及各辖市区、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单位预留接口。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有特殊要求的车辆之外统一接入平台系统,统一加装北斗终端,较好实现了统筹调度管理、动态监督管理、科学规范管理目标。目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到位,运行正常,反响良好。
(三)强化保留车辆“标识化”管理。推进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将车辆彻底“阳光透明”,让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是从制度上巩固改革成果的有效举措,是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建立的关键。严格按照省车改办统一部署安排,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均采取标识化管理。机要(非涉密)、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在车辆前门两侧统一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和监督电话;用于行政执法车辆在车辆前门两侧统一喷涂行政执法标识和监督电话,并对监督电话投诉受理流程进行了探索与实践,车辆监管更有力,作用发挥更有效。
公务用车“三化”管理推进实施,便捷派车、高效用车、透明管车、有效督车得到全面实现,公务出行保障资源也得到较好统筹。
二、着力创新保障模式,提升公务出行保障效率效益
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原则,杜绝教条主义,反对照搬照抄,积极创新公务用车保障模式,防止出现工作下不去、现场到不了等情况,同时,严禁搞变通为领导干部变相违规保留相对固定工作用车现象。在充分调研认证的基础上,结合“四套班子”领导工作任务繁忙和部分分散办公单位且职能任务相对特殊的实际,采取统一保障与派驻保障相结合的模式,提升公务出行保障效率效益。统一保障:即行政中心大院集中办公区没有派驻保障车辆的单位,公务出行车辆保障由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调度、统筹安排保障。派驻保障:职能任务较重和独立分散办公的单位适当派驻车辆进行保障,委托各相关单位加强日常管理,统一调度安排公务出行车辆,自觉接受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市遇有重大活动、重大事项用车时,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打破界限对车辆实施统筹调度。通过探索与创新公务用车保障模式,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到现场处理问题、接待、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等重要公务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三、着力拓展保障渠道,提供公务出行多样选择方式
始终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主动沟通协调,不断拓宽公务出行保障渠道,改善各级公务出行选择方式。
一是加强与市城管部门、运管部门、公交总公司等单位进行协调与对接,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合理优化公共交通线路,科学增设交通停靠站点,切实织密公交网络和扩大辐射范围,同时,统筹规划公共自行车停放网点,不断升级公共自行车租赁软件功能,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使用者不仅可以刷卡租车,还可通过下载手机APP扫二维码租车。所有政府部门办公场所、居民小区、公交车停靠站点和各类景区周围都设置了规范停放点,镇江市区投放公共自行车10000余辆。另外,今年6月份市城管局公共停车管理处还引进了共享单车,这为机关公务出行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二是加强与北汽镇江分公司进行对接与协作,大力支持和配合北汽出租车有限公司探索推进汽车分时租赁项目建设,为机关公务出行提供多样性选择。目前,该公司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处布设新能源汽车点位二十余处,投放汽车50余辆,并建设了充电桩,下一步将向相关辖市及高校延伸,丰富了机关公共出行产品供给。
三是加强与地方客运企业进行对接与协调,全面支持镇江江天集团在机关推行巴士管家定制社会化客运服务。企业根据机关公务出行或上下班的不同需求,开行“门到门、点对点”市际定制客运,通过网上预约,安排合适车辆,按照乘车时间,送车上门,保证15分钟内到达出发地点,提供安全保密、方便快捷、经济实惠、透明可控的个性化车辆服务保障,破解了公务出行乘座传统客运班车运行时间长、舒适度不高、出行时间难掌握以及末端交通不方便等问题,巴士管家定制客运满足了各级下基层调研、应急处置等公务出行个性需求,深受机关欢迎。
四、着力构建制度机制,解决公务出行疑虑矛盾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对核定保留用车使用问题,如什么情况下可派车,什么条件下可用车,一段时间困扰着党政机关,严重制约着车辆的使用效率效益。针对这一情况,着力构建制度机制,妥善解决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出行中的疑虑和矛盾,确保重要公务、下基层调研、跨区域出差和突发情况处置不受影响。
(一)依规制定公务用车使用口径。对于应急用车制定了六条使用口径:
1.执行重大抢险救灾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应急任务;
2.迎接或参加上级领导机关(部门、单位)工作调研、检查、考核等应急活动;
3.应急参加市级及以上领导机关(部门、单位)召集的会议和活动;
4.组织或参加招商引资,扶贫帮困,走访慰问,综合性工作检查、考核,重要公务接待和外事等应急活动;
5.因公赴机场、车站、码头等重要交通枢纽的应急接送;
6.其他经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应急。
对于调研接待用车制定了三条使用口径:
1.市级领导下基层开展工作调研活动;
2.迎接或参加上级领导、机关及省内外党政机关考察团考察、调研等重要接待活动;
3.承办或参加上级安排在镇组织开展的重大会议、重要活动中的接待活动。
对机要通信用车制定了三条使用口径:
1.密码电报、内部明电传输、办理、呈送;
2.密码电报管理及全市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网络有关加密方案、技术防范检查指导;
3.参与或组织严重涉密事件查处等公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按照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性质进行使用。“三化”管理到位后,对使用的口径范围作了适当放宽,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出行有依据,用得放心、宽心,消除了顾虑,促进了工作。
(二)依规修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1﹞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2﹞23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镇办发﹝2012﹞41号)精神,结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规定,认真研究制定了《镇江市市级机关保留车辆的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公务用车核定编制、配备标准、使用程序、使用原则要求以及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有效规范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发挥保留用车使用最大价值,避免闲置浪费现有资源等现象,做到规范合理用车。下一步将结合中央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后,再次进行修订与完善,确保制度办法更加符合实际。
(三)依规制定差旅费报销与公务交通补贴衔接办法。针对公务交通补贴保障之外的紧急公务、公共交通极不便利等情况下的公务出行,积极探索按次包干交通费用的办法予以保障和解决,有序衔接公务交通补贴、差旅费等相关政策,确保公务人员公务出行无后果之忧,工作不受影响,并有力指导各辖市区制定相关办法。镇江城区赴丹阳、句容、扬中三个辖市,自行选择交通工具出行的,按每次100元定额交通费包干的办法予以保障,实施以来,机关和领导干部非常欢迎和支持,工作效率大幅提高。
同时,坚持从实际出发,及时研究解决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今年6月份,探索制定了《市管异地交流干部保障办法答复口径》,明确了对象界定、保障模式、适用范围、补助标准、补助发放、实施时间,以及其他规定要求,解决了异地交流干部回家探亲交通保障的后顾之忧,更重要的激发了异地交流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实践中,还大力提倡和鼓励公安、城管等执法执勤部门购置警用摩托车,配发给一线的执法执勤工作人员,以缓解基层执法执勤用车偏紧等问题。警用摩托车在城区执法执勤具有快速、便捷、高效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