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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基层公务出行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之二十二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坚持从实际出发保障基层出行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难点不在于“改”,而在于“改后”。改革后,大量车辆被取消处置,只能保留部分用于机要、应急、执法执勤等用途的车辆,这就对改革后如何高效有序地保障各单位的公务出行提出了一个巨大的挑战。在这条没有前人经验、没有可参考模式的解决之路上,盐城市大丰区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地区公车管理模式和实际使用情况,多部门联合出谋划策,不断探索完善保障之路。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两个平台,相互保障补充

改革后车辆数量减少,集中管理是必然趋势。大丰区在第一时间内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了“公务交通服务中心”管理平台,对全区保留的应急机要用车、接待调研用车、老干部服务用车进行统筹调度管理。但区行政中心位于城东新区,建筑面积较小,入驻单位只有“四办”、组纪宣、政法委、统战部以及台办、团委、党史办等部分小单位,部门比较少。而其他多数部委办局都位于老城区,距离区行政中心七八千米,相距较远。因此位于区行政中心内的公务交通服务中心管理平台,对老城区的部委办局派车极不方便,也可能会出现耽误车辆出行最佳时间的情况。为解决这一问题,缓解矛盾,公务交通服务中心管理平台推出了“派驻服务”和“集中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一方面,根据机构编制人数、地理位置、工作业务量等因素加以考量,对老城区相关部门进行车辆派驻服务,选取的部门均提交区主要领导进行审定。派驻服务用车主要由各部门按照公务用车相关规定进行日常使用及管理,明确监管责任人和车辆指定停放地点并报服务中心备案。日常车辆使用时,同样要遵循“动车即审批,出车即记录”的原则,由各部门内部制定审批程序,监管责任人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逐笔登记,填报《派驻服务车辆使用情况登记簿》,上交服务中心以便核查。另一方面,城东新区区域内单位的车辆由公务交通服务中心管理平台实行集中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派车流程及管理制度进行使用、调度与管理。

公务用车虽统筹调度使用,但也时常出现“僧多粥少”的现象。区交投公司成立了“通达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市场化经营的公车服务平台,为参改单位的公务出行提供有偿服务,以此来补充公务交通服务中心管理平台,为保障车改后的公务出行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后盾。

两个平台运行平稳有序,互为补充支撑,基本上能够满足车改后参改单位的工作用车需求。

(二)新开公交线路,公共交通优先

除了统筹管理保留车辆外,大丰区还在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上下功夫。大丰区行政中心与其他部委办局分别位于两个区域,原先只有一条公交线路贯穿其中。但由于班次较少,间隔时间较长,运用公交方式来往行政中心和部委办局办公的人员很少。改革后为进一步倡导公共交通优先,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在原有交通线路的基础上新开了一条109公交线路,并加密了两条公交线路的班次,特别是在上下班高峰期时间段内,两条线路错开发车可达到平均5-10分钟一趟的效果,大大方便了上下班的机关人员和前来办事的群众。

(三)增设自行车站点,提倡绿色出行

绿色出行也是大丰区车改后努力的方向之一。车改前,区城管部门已尝试在城区内投放部分公共自行车站点,结合车改保障需要,响应“坚持低碳环保,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号召,区城管部门又在区行政中心南北门、各部委办局周边区域内新增了近70个公共自行车站点,基本实现区直机关办公区域全覆盖,将绿色出行办公也变成了可能。

(四)完善差旅费管理,缓解公车压力

针对到乡镇、到盐城区域范围内的中短途出差情况,采用公共交通难以点对点直达,私车办公事就成了一个普遍现象,这就要求必须根据当下的形势在费用管理上作出调整和变化。区财政局通过对车改后出差情况的分析,修改完善了《大丰区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中明确提出在盐城区域范围内出差,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而实行交通费包干。由本单位派车的,不享受交通费补助。《暂行办法》的出台是适应车改形势的必要之举,也是保障基层公务出行的辅助之举。

二、产生的实际效果

一是为调度管理带来了灵活性。公务交通服务中心管理平台推出“派驻服务”和“集中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是基于大丰区党政机关较为分散的现状,虽然公车管理日后必将趋向于信息化、智能化的集中管理发展方向,但是在改革初期,这样的模式却起到了平稳过渡、缓解矛盾的效果。通过检查派驻单位登记簿登记情况、安装定位系统、签订管理协议等途径,管理平台对各派驻单位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若出现有单位出车频率特别低、浪费保留车辆资源、车辆使用不规范等情况,管理平台有权收回派驻车辆,这就凸显了公务用车管理调度的灵活性。

二是为出行保障带来了便捷性。派驻服务车辆由各派驻单位自行使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好内部审批登记手续即可用车,如此一来,大大精简了这些单位向管理平台申请用车的手续,节省了出车时间,提高了出行保障的效率。而增加公交线路、加密公交班次、增设公共自行车站点后,到行政中心及各部委办局的出行也方便多了,得到了机关工作人员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为自主出行带来了积极性。车改前,差旅费标准制定时间较早,补贴标准较低,但当时各单位的公务用车能够满足公务人员的出行需要,私车办公事只是偶尔现象,因此并没有产生很大的矛盾。但车改后,矛盾就突显了。保障范围外使用私家车办公事的现象明显增多,原先的差旅费标准难以适应。而《大丰区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充分考虑到了车改后的实际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提高了差旅费补贴标准,这就大大提高了公务人员自行解决公务出行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公车减少带来的出行压力。

三、工作体会

车改已有一年多时间了,尽管人们对这项改革的讨论仍在继续,但现在去总结这一年多的磨合期,可以看出改革的关键在于思想的革新。公务人员只有在思想上转变“公务出行使用公车”这一传统观念,由大家自主地去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公车管理部门再积极采取相关出行保障措施,改革之路才能走的更加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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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22
来源:体制改革综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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