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基层公务出行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之十四
江苏省海安县立足实际、规范管理、积极探索
新形势下基层公务用车保障
一、改革后的现状
海安县于2011年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探索,除“四办”保留了县领导的工作用车之外,其它机关部门全部取消一般性公务用车;除县公安、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之外,只有少数部门当时按照省部级的要求,保留了及少数的执法、执勤保障用车。为强化公务用车管理,成立了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挑选36部不同类型的车辆组建了车队,实行市场化服务,保障了全县机关公务活动正常用车。
2015年按照中央及上级有关改革要求,为深化改革成果、优化公务活动和执法执勤的车辆保障,不断探索调研,对全县各类型车辆进行资源有效调配。
县“四办”县领导取消专车专用,保留一定数量的驻点工作用车,由“四办”统一调度使用;保留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及市场化服务车队,继续行使全县公务用车管理监督职能;同时,对全县公务活动、执法执勤、突发事件实施车辆保障;县公安、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按照中央要求保留相应编制车辆;“12个部门”及其之外的少数具有执法职能的单位建立相应的保障平台,由县车管中心进行管理调度使用。
二、积极探索采取的措施
一是灵活使用编制指标。根据全县车辆控制指标,实行定编管理。根据各区、镇、单位部门职能区分,在巩固2011年全县公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保持相对稳定。车辆需求现状突出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给予应急用车进行调配;区镇给予1~2辆应急用车编制,没有车辆的部门不增加用车编制;按规定配备接待调研用车。2011年之前没有车改的执法部门按文件规定执行,以原编制的65%确定保留车辆;2011年车改后,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个别单位确实缺少公务活动、执法执勤车辆保障的,按照文件要求给予适当调整;其它执法车辆,建立相应的平台进行全县统筹,由车管中心统一调度使用。
二是积极探索保障模式。海安县车辆在实行定编保障的前提下,采取多种保障模式,主要有:全县重大活动服务驻点车辆保障;由隶属于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车管中心车队全县公务活动出行保障;执法平台车管中心车辆调度补充保障;自备车“私车公用”车辆使用货币化保障等。县外执行公务活动、县内大型、重要活动原则上通过车辆管理平台申请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车队车辆进行市场化保障。中心车队无法提供车辆保障时,经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临时租用社会车辆,申请单位通过填写《海安县涉改单位租赁车辆审核表》,才可以报销相关经费。没有车管中心批准,任何单位都不得报支租用车辆的费用。根据保障实际,防止一些区域的公务无法到达,海安县又在“预先报备、综合使用、层层审批、从严控制”的原则基础上出台了《海安县县内保障区外公务出行管理办法(试行)》,经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审批,试行私车公用。在城区内与城管局沟通,在县城部分区域适当增加公共自行车配置;在现有编制人员的基础上建立综合执法平台;车辆由封存保留车辆中挑选,按10辆配备执法执勤用车,执法用车主要用于12部门以外的具有执法权限的部门补充使用,如城管、环保、安监等部门;有使用权限的部门由办公室按照任务情况通过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统一申请,由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各单位从严控制使用。各单位人员驾驶使用,车管中心负责维护保养、加油及年检等,按照市场化管理模式保障。总之采取多管齐下,解决了部分保障难题。
三是充分完善平台建设。如何加强对保留车辆的管理,规范公务车辆使用行为成为一个新课题,海安县纪委监察局和机关事务局作了充分调研和深入思考后,决定依托县综合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公务用车管理系统,推行网上运行管理,将所有公务用车纳入技术监管平台。对此次车改中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OBD系统的车辆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归类。由车改办牵头,纪委协助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电信局签订合同,安装卫星定位系统、OBD系统,统一纳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这样,既规范公车管理秩序,也更好地策应中央八项规定和正风反腐的新常态,从而在源头上遏制“车轮下的腐败”。
鉴于公车使用的动态性,县采用双线并行的管理思路,即“OBD车载管理系统”+“电子监察系统”。“OBD车载管理系统,就是在每辆公车上装有OBD车载系统,只要车辆启动,全程记载行车轨迹,系统可以实时还原;监察系统就是实时获取所有车辆行车信息,比对监察规则及时发现异常问题,发起督查督办。
四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县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经历了不断完善过程。为了确保公务用车改革落到实处,不因为车辆问题而发生耽误工作的现象,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海安县县内保障区外公务出行管理办法(试行)》、《海安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五是落实标识化管理。按照公车改革保留车辆统一实行标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坚持“统一标识、分级实施”原则,全面实现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县按照上级要求于2017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标识化喷涂工作,加强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主动接受了社会监督,切实维护了党政机关良好形象。
三、几点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是公务用车改革落到实处的前提。公务用车的改革,本质上是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和利益的约束规范,防止车轮上的腐败。做好这项工作,离不开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方案制定及实施过程中,海安县主要领导多次在大会上讲明公务用车改革的意义,强调用车纪律,并结合此次“两学一做”活动,做模范遵守公务用车纪律的带头人,强调责任意识、纪律意识,统一了思想,确保了新车改方案的顺利实施。
二是健全制度是公务用车改革落到实处的基础。让一切有章可循,这是大家的共同意识,也是公务用车改革落到实处的基础。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海安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确定了主要任务。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海安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对车辆的编制及费用核定、日常管理、维修保养、装饰装璜、报废、更换、添置、使用范围作了进一步的明确,重申了公务用车的纪律,为大家规范公务用车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高科技监管是公务用车改革顺利实施的关键。信息化助推法治化。县建立的公务用车电子信息管理系统,依托现有的科技手段,能够实时掌握车辆信息。从车辆的申请使用、使用过程、费用支出都能够具有管理、统计、分析、查询等功能,且自动亮灯,自动生成报警信息,自动发送。及时掌握全县公务用车使用情况,有效预防违纪违规行为,提高了监督与管理效率,对公务用车的管理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四是监督检查是公务用车改革落到实处的保证。车改工作涉及政府资源整合和各方利益调整,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能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严格监督、严格检查是必不可少的手段。为此,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经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每逢节假日联合纪委部门进行明察暗访。二是综合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每年与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组织一次综合检查。三是检查与机关事务考核相结合。对各项检查结果进行打分,纳入年底的机关事务考核。通过检查保证新的车改方案实施不走形,不变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