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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基层公务出行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之八

 

辽宁省葫芦岛市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平台建设

 

公车改革全面开展以来,为确保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出行的原则,葫芦岛市注重加强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建设,以确保各部门各单位执法执勤、调研、督查等工作上的用车需要。特别是中央车改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发改电〔2016756号)后,葫芦岛市积极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建设。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全部由“平台”管理运行,“平台”的日常管理由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车辆由“平台”进行统一调度,统一监督管理。

加强平台执法执勤车辆配备。葫芦岛市综合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平台于2016年5月开始筹建,7月1日正式运行。为加快公务用车平台建设,在开展公务用车改革的同时,坚持边车改边组建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在测算保留车辆数量中,首先将平台编制车辆69辆保留出来。同时,为不影响6月30日全市车辆封存后各部门的执法执勤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各单位计划封存的车辆中,挑选出20辆车况相对较好的车辆,编制到机关事务管理局,确保综合执法执勤平台在7月1日如期进行运营,保证了各部门执法执勤工作需要。此后,逐步将69综合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到位。

为使平台车辆派遣使用管理等工作正规有序,制定了《葫芦岛市综合执法执勤平台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执法执勤平台车辆由平台调度中心统一调度使用,重点保障市法制办明确的市本级具有执法执勤职能的31家一线单位和41家二级单位执法执勤用车需要。

完善平台基础设施保障。公务用车平台建设中,市政府专门为机关事务管理局选派了部门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机关事务管理局,强化平台建设管理队伍的能力素质,加快公务用车平台建设速度。市政府还专门为做好平台建设调配了办公室,扩建了停车场,强化了人员车辆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

加强平台信息化建设。做好平台信息化建设管理是保障平台有效管理的主要手段,也是把规范、高效、节约、透明作为平台建设标准的前提。在平台建设初期,首先投入数十万元,建立了北斗卫星导航监测管理平台,全部车辆安装了北斗卫星导航监测系统,对车辆的行驶轨迹实施实时监控,有利于车辆管理的全方位,全时空、全天候监管,也有利于车辆的实时调度和调配,大大提高了车辆的使用效率。下一步葫芦岛市将根据中央车改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发改电〔2016756号)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将全市保留车辆全部纳入平台管理,统一加装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完善全市平台建设一张网管理体系。

完善平台统一管理措施。坚持全市综合性执法执勤平台用车由“平台”统一运行调度,有执法执勤任务的单位通过向“平台”申请可使用该类车辆。对于平台车辆的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局实行一车一档,建立车辆档案,详细记录车辆当月行驶里程、维修、油耗、等情况,并安排专门的安全监督员,定期组织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根据《葫芦岛市综合执法执勤平台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除了实行预约申请、统一调度、实时监控外,其他信息化管理方式也将逐步用于公务用车平台集中管理的车辆。平台的每辆车都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严格按照任务要求,准点、安全出车,优质完成车辆服务保障工作。为了便于管理和监督,平台车辆做到统一管理,统一集中停放,并设置统一停车场,实行定点、定车、定位停放,严禁和杜绝公车私用。

坚持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不仅有利于统一调度,灵活使用,也有利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葫芦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加快综合执法执勤平台建设的同时,将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工作一并列入平台建设管理,制作了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对全市公务用车全部实行了标识化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完善平台制度规范保障。全市公务用车平台建立后,先后制定《葫芦岛市综合执法执勤平台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车辆管理规定》《驾驶员工作守则》《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燃油使用规定》等制度性文件,明确车辆使用、人员调度等内容,确保平台规范使用。制度的完善较好地保证公务用车的出勤,有效保障执法执勤单位的用车需要。

加强平台人员技术保障。葫芦岛市公务用车平台保留了69辆车况良好的跨部门执法执勤用车作为平台留用车辆,在全市涉改单位中调任69名专业技术好驾驶员配备到平台,以确保执法执勤车辆得到有效利用。为稳定平台信息化建设,挑选素质好的同志担任车辆派遣调度员,并邀请相关机构对平台运行和使用情况进行培训,确保平台调度员能熟练使用网络调度系统,准确无误地调度、派遣车辆和监督每辆车的运行情况。下一步将组织开展单位派车联络员与平台驾驶员培训工作,确保车辆派遣顺畅,车辆运行安全,切实为用车单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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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27
来源:体制改革综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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