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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改革动态

2019916—930日)

 

一、改革总体部署

9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测预警,保持物价基本稳定,保障基本民生;决定完善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促进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核定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会议指出,稳物价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今年以来我国物价总体平稳,前八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为2.4%,但猪肉等部分食品价格涨幅较大,同时近两个月来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连续下降。面对当前形势,要尊重规律,更加注重运用市场办法,遏制部分食品价格过快上涨,保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基本稳定,保证全年物价总水平处于合理区间。一要强化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通过取消不合理禁养限养规定、保证主产区饲料供应等,促进生猪产能加快恢复,做好进口和储备调节等工作,增加牛羊肉、鸡肉等禽肉市场供应,保障节假日等重要时段食品市场供应及价格稳定,密切关注部分关联产品价格变化,防止物价联动上涨。二要跟踪分析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及时预警应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调控能力。做好冬季天然气等保供稳价工作。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带动相关产业稳定生产经营、稳定就业。三要加强市场监管和价格监测预警。严肃查处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四要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重点群体基本生活。各地要按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认真做好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等食堂肉食供应工作。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部署,加快以改革的办法推进建立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会议决定,抓住当前燃煤发电市场化交易电量已占约50%、电价明显低于标杆上网电价的时机,对尚未实现市场化交易的燃煤发电电量,从明年11日起,取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将现行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基准价按各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具体电价由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通过协商或竞价确定,但明年暂不上浮,特别要确保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同时,居民、农业等民生范畴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电价,确保稳定。

会议核定了第八批762处新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会议强调,要坚持价值优先、质量第一,保证真实性、完整性,健全法规制度,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有效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中华民族的宝贵历史遗存,促进中华文明薪火相传,增强民族自信心凝聚力。

二、交通运输体制改革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以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为原则,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意见》明确,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意见》提出三方面政策举措。一是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省、市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和指导监督,县级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发挥乡村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二是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完善转移支付政策,合理确定转移支付规模;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明确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标准,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三是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强化法规政策和队伍建设。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同步部署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本辖区改革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完成各项任务。

三、放管服改革

918日,全国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座谈会在浙江宁波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总结交流深化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和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改革的思路和措施。

会议强调,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切实增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立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现实需要,适应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更高标准。要把握五个方面目标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始终立足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方法,持续提升政府管理效能;正确处理放管服三者关系,努力增强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大力加强改革的法治保障,加快完善改革的配套制度体系。

会议要求,全国农业农村系统要牢记初心使命,树立依法行政、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统筹协调的理念,以五个进一步扎实推进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精简许可事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办事质量效率;进一步强化改革协同,确保上下联动衔接;进一步完善措施保障,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四、地方改革

日前,天津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召开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部署培训会。

会议强调,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贯穿于脱钩改革全过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好新时代职责使命;要把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始终贯穿于脱钩改革全过程,防范化解风险,积极主动作为,努力营造平稳有序的工作环境。全市发改、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此次脱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稳妥推进脱钩改革,务求抓出实效。

脱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利益主体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把握脱钩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配套政策,作出整体设计和科学谋划。天津市成立了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的脱钩联合工作组,各区也将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领导,把脱钩改革工作摆上区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各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脱钩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各区民政部门牵头,本着应脱尽脱原则,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区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的五分离、五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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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0/11
来源:体制改革综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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