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信息》
综改试点专刊第2013-2期(总第59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2013-09-30
编者按: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采购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今年4月18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同意在浙江省义乌市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函》(商贸函〔2003〕189号),同意在义乌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这标志着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在对外贸易体制创新、构建新型国际贸易制度框架方面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现将义乌市开展市场采购贸易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供参考借鉴。
义乌市创新外贸管理体制 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市场采购贸易,是专业市场在国际化发展实践中形成的一种对外贸易形式,主要集中在浙江、广东、福建、北京、新疆等沿海和内陆边境地区的专业市场,在义乌市场最具代表性。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实践,义乌的市场采购贸易形成了以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为主要交易主体,以小商品为主要交易对象,涵盖内外贸交易环节的独特贸易形式。其在促进义乌小商品市场繁荣发展、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提高贸易专业化发展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改革的背景
市场采购贸易具有小批量、多品种、多批次、多主体拼箱组货的特殊性及特殊的监管需求,多年来,有关方面不断创新监管办法,陆续探索、推出能适合市场采购贸易的监管措施。如试行“旅游购物商品”监管方式和商品简化归类政策,试行市场采购商品检验监管扶持政策等,较好地拓展了市场采购贸易发展的空间。但是这些先行先试的举措,或者因为缺乏上位法依据将被终止,或者由于没有部门间衔接配套而出现各种监管困境,市场采购贸易的可持续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政策缺位困境。
在此背景下,浙江省义乌市在推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过程中,积极推进对外贸易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开展建立新型的贸易方式。一方面,从符合国际贸易通行规划、服务地方发展需要的角度,有关方面就简化贸易环节、缩短通关时间、降低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等方面对各自监管政策和管理习惯进行改革突破。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积极探索“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信息共享”的属地化、综合性管理机制,并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推进主体信用、口岸通关、税务管理、贸易结算、港口物流等信息资源集成,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交换。
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主要创新
作为新型贸易方式,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主要有以下创新:一是海关增设市场采购贸易监管方式。二是海关和质检在“质量可控、源头可溯、责任可究”的原则下,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采取便利的通关措施,努力实现“管得住”与“通得快”的有机统一。三是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由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持有关资料,到市场集聚区所在地国税部门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四是对市场采购贸易外汇收支实施主体监管、总量核查和动态监测,允许市场采购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五是根据市场采购贸易实际经营情况,采取过渡性风险控制措施,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报关的每批次货值最高限额增加到15万美元,高于先前参照旅游购物贸易5万美元的标准。六是允许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和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七是强调了市场采购贸易的属地综合管理责任,将建立地方政府主导的综合管理体系作为确保市场采购贸易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市场发展水平全面提升的基础。
三、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取得的成效
义乌市自去年8月份开始推进外贸主体真实回归、先行先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部分政策,取得了较好成效。2012年全市累计实现外贸出口90.1亿美元,同比增长150%。今年1-8月,全市外贸出口129.8亿美元,同比增长390%,其中市场采购贸易出口100.4亿美元,占全部出口的77.3%,一般贸易出口29.4亿美元,同比增长10.9%。客流、物流、资金流三个环节的部分便利化改革措施陆续实施。
一是实施主体准入便利。开展外企代表处转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用足用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权限、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权限。全市涉外经营主体比改革试点初增长了近50%,达到5262家,其中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846家,占全省90%、全国80%。
二是实施货物通关便利。开展无纸化通关改革试点,试行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在“通得快”的同时,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今年1-8月,涉及义乌市场采购出口商品通报同比下降48.2%,海关联网监管商户3.3万家。
三是实施财税外汇便利。实施市场采购出口货物增值税免税政策,推进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今年1-8月,市场周边金融机构资金流入3508.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7%。个人跨境结算人民币288.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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