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信息
2009年各地经济体制改革亮点之三:
财政体制改革
2009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各地继续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市县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着力深化预算体制改革。
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河北省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原有21个扩权县和43个产粮大县实行统一的省财政直管。河南省扩大省直管县改革试点范围,增加兰考、宜阳、郏县、滑县、封丘、温县、范县、鄢陵、卢氏、唐河、夏邑、潢川、郸城、新蔡、正阳等15个县为省直管县。贵州省对湄潭县、凤冈县等31个县(市、区)实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改革主要内容是“三项不变,五项到县”(即市县既得利益、市对县的支持、债权债务不变,收支预算、转移支付、资金调度、财务结算、工作部署由省直接管理到县)。甘肃省新增财政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市县25个,总计达到41个。
地方政府财力保障机制改革。上海市健全街镇财力保障体制,由区本级按照部门预算方式保障街道经费,引导街道工作转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区县梳理、整合、规范对企业的财政扶持政策,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促进经济发展的调节作用。研究制定涵盖基本农田、公益林和水源地保护等内容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探索推进将生态补偿纳入市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河北省加大省以下政府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力度。河南省调整省与市县的税收分配关系,建立了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完善分类激励性财政政策。甘肃省下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省对市县及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进一步理顺省与市州、直管县之间财政分配关系,体现财力向下倾斜,调动市县政府发展经济、组织收入的积极性。青海省开展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改革,制定实施了《关于建立和实施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标准,通过加大对下转移支付补助,帮助县级财政逐步消化基本财力缺口,提高县级政府履行公共财政职能的财力保障能力。
预算体制改革。河北省进一步扩大三年滚动预算试点范围,选择确定了第二批27家试点部门总计42家,试点部门分管资金达到了省级发展性支出资金总量的70%以上。出台《财政资金管理问责办法》和《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进一步优化国库集中支付审核流程,加快支付采购制度改革,平稳试运行本市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一期。继续推进公务卡改革,分批有序推进市级行政机关上线运行,完成全额拨款单位上线方案。哈尔滨市对部分市直部门2009年部门预算实施第三方评审。稳步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稳步推进参与式预算改革向纵深发展,将参与式预算与农村综合改革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