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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信息

 

2009年各地经济体制改革亮点之二: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009年,各地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和扩权强县(镇)改革,加快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建设,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此外,一些地方还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行政层级改革、公车改革等方面积极探索。

推行大部门体制改革。上海市根据特大型城市政府的职责重点,整合职能相近部门,大力精简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深圳市机构改革后,市政府设置31个部门,比改革前实际减少机构15个,精简幅度达到了1/3,大大低于中央规定大城市为40个左右的机构限额。新组建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财政委员会、交通运输委员会、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居环境委员会等7个委员会。南京市将原市文化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合并,组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成立包括市委宣传部、监察局、法制办、公安局、市容局等23家成员部门在内的南京城市管理委员会,建立“大城管”机制。

推进扩权强县(镇)改革。浙江省全面推进扩权强县和扩权强镇改革。对义乌下放618项、对其他县(市)下放443项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制定出台《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进一步增强县级政府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积极推进扩权强镇改革试点和中心镇建设,绍兴县对试点的兰亭镇授权了12个部门的44项管理事项,义乌市将14个部门的57项管理事项交由各镇街行使。安徽省全面推开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全省61个县(市)均享受省辖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四川省新增32个产粮(油)、生猪大县(市)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实行动态管理、分类考核。

加快责任政府和法制政府建设。吉林省在省、市、县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江苏省组织开展省级行政权力的审核确认工作,纳入清理审核范围的省级59个部门报送行政权力事项8209项,经审核,减少或合并行政权力事项1021项,依法确认行政权力事项7188项。深入推进城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选择5市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其中在海门市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由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受理申请、审理案件、作出决定,市公安、工商等行政复议机关不再行使行政复议权陕西省开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改革试点,并抓好全省第一批11个依法行政示范县试点县(区)的创建工作。按照2008年11月国务院法制办与深圳市政府签订了《关于推进深圳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合作协议》,深圳发布实施《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2009年初,市政府以一号文件下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

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湖北省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省政府门户网站实行管办分离,提升网站服务功能和公众互动程度。哈尔滨市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定》,建立了主动公开文件交转机制。进一步划清了市与区县的管理权限。大连市编制完成《大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南》和《大连市政务公开工作实务》,制定《大连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办法》。杭州市推行政府开放式民主决策机制。政府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参加,并在网上直播互动。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清理政府权力,规范固化权力运行程序,在政务网上公开运行,现已完成第一批试点,第二批试点将在年底完成。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天津市一次性减少行政审批事项367项,推出106项“立等可取”事项,行政审批时间由平均10.6天压缩到7.4天,实际办理时限平均为4.6天。河北省在2008年削减的基础上,对省本级目前实施的573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再清理,削减100项,削减率为18%。上海市探索建立统一网上行政审批管理服务平台,着力推进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和建设工程审批程序简化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福建省削减724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幅度达30%。对保留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原则上一律按照统一设定的规范化流程和设定的时限实施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审批时限总体上比法定时限缩短40%以上。广东省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570项,占总数的53.6%。济南市推行进厅审批服务事项“一门通”,目前进厅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能实行“一门通”的比率分别达到97.5%和98.7%。青岛市探索推进“集中配置行政审批职能改革”试点。厦门市出台了全国第一部规范建设行政审批行为的地方规章——《厦门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办法》。

试点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福建省将全省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项目分为自然性资源、公共性资源、资产性资源、服务性资源等四大类61个科目,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目录编制工作。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项目从自然资源向垄断性社会资源和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公共服务领域拓展,配置范围从省直部门、设区市向县(市、区)、农村拓展,配置方式从招拍挂向BOT、股份制等多种市场竞争方式拓展,省、市两级实现市场化配置项目达500多项。厦门市通过招拍挂和租赁方式,将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领域扩展到市政道路、政府储备用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自管房产、统建解困房、定点保险经纪服务、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大宗货物政府采购、绿化养护、旅游景点等,配置范围从市级扩展到区级。

此外,深圳市新设光明新区和坪山新区,探索行政层级改革,逐步缩短管理链条;开展公务员分类改革试点。杭州市稳步推进公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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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2/11
来源:体制改革综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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