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信息
特 刊
半月改革动态
(2008年9月16—30日)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近日,国务院发布实施该《条例》。《条例》围绕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务派遣、法律责任等作出详细规定。《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条例》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公布实施。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该《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办法》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办法》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执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行政处理决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年休假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此外,船员的年休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执行。
二、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四个机制”建设,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近日,国土资源部表示,将重点推进四个机制建设,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一是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引导作用,健全完善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机制。主要是从科学发展的全局需要出发,研究和编制国土规划,从空间上协调生产力布局和资源配置。探索建立与金融、财税和产业政策相结合的、差别化的国土资源调控政策体系,完善调控政策的目标、工具、传导机制和配套办法。着力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二是强化执法监管,健全完善共同责任机制。按照责权利一致的要求,加强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部省协调配合,明确地方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和中央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推动建立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大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基于卫星遥感影像图和现状图的网上监管统一平台,落实土地违法问责制,健全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执法机制。三是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建立健全开源节流机制。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作为城乡统筹的重要抓手。加强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成矿预测,引入大企业,形成大投入,争取实现地质找矿新的重大突破。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建立完善以规划和标准控制为前提、以政策约束为导向、以监管考核为保障、以有偿使用和市场配置为基础的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四是大力推进基础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和国际合作机制。加强基础业务工作,加快推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认真开展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及矿业权核查。加强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建立国土资源创新体系。扩大国土资源领域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合作,研究制定国土资源国际合作战略,以地质工作的跨国经营为重点,建立全球合作网络和双边、多边交流合作机制以及多元供给的新路子。研究建立国家投入引导、开发风险共担、创新利益共享的新型国土资源科技创新模式。
规范矿业权评估管理。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3份部门规章,进一步规范矿业权评估管理。《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从政府监督管理矿业权评估市场和矿业权评估行业的角度,基本明确了矿业权评估市场中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各主体的权利和责任,明确了对矿业权评估市场的管理方式。《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涉及国家权益的矿业权价款评估管理进行了规范。
三、其他领域改革
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原则和发展目标,并分领域对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出要求。
推进公路水路交通结构调整。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水路交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提出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强政策引导,促进基础设施、运输装备和运输服务结构优化,推动交通行业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争取用5到10年的时间,构建安全、便捷、通畅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使交通基础设施结构和运输服务进一步改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化和运输组织水平进一步提升,内河航运优势得以进一步发挥,交通运输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路、水路交通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新兴运输服务业快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安全、更便捷、更经济、更通畅、更可靠、更和谐的交通运输服务。
开展司法鉴定机构的认证认可试点。近日,司法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通知,决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在北京、江苏、浙江、山东、四川、重庆6个省市开展为期2年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认定和认可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2年内通过资质认定或认可。
四、地方体制改革
无锡市出台《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行动纲要(2008―2009年)》。近日,无锡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该《纲要》。《纲要》要求,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家、省关于改革的总体要求,围绕“一当好、三争创”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为目标,通过两年的攻坚,全面完成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三十三项重点工作,力争在若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有新的突破性进展,基本建成公共服务型政府,初步形成权责一致、城乡一体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为推动无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体制保障和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