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信息
沈北新区改革创新取得阶段性成效
2006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成立沈北新区。新区成立以来,进一步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的新路,在将辉山农高区的体制机制继续创新的基础上全面放大到蒲河新城和整个沈北新区。目前,新区已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经济区体制、监督服务体制、城市化体制、用人分配机制等体制机制,按照国有相关政策要求,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发展。
一、建立统筹协调的经济区体制
新区成立后,为了更有效地整合资源、保护环境、提高效率,用一年时间将新区14个乡镇(街)组建为6个经济区,经济区在遵循新区整体规划方向的前提下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成立了经济区管委会,作为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由副区级领导挂帅,主要职能是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并统筹区域内乡镇(街)相关工作。经济区内各乡镇(街)重点做好本地区的社会事业、社会稳定、社会保障等工作,接受经济区管委会的指导。
六个经济区具有各自的产业功能分工。道义经济区依托道义大学城,重点发展光电子信息产业;虎石台经济区依托职教城,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辉山经济区依托国家级农产品深加工示范基地,重点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产业;西部兴隆经济区,依托七星山风景区和国家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重点发展旅游和绿色食品产业;中部新城子经济区依托石佛寺水库和物流产业园,重点发展旅游和现代物流产业;东部经济区依托怪坡风景区和国家森林公园,重点发展旅游和观光农业。
二、建立规范高效的监督、服务体制
为切实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提高政府效能,成立了沈北新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以为企业服务为主线,为实现对项目进行全程服务、对招商部门和职能部门进行绩效考核为目标,根据项目入区的不同阶段,科学设置了“三局一室”(服务一局、服务二局、服务三局和大厅管理办公室)。
服务一局的职责是监督招商部门和项目、服务项目签约。主要负责协议审核审批、项目合同管理、项目违约清理、项目认定考核。服务二局的职责是监督项目建设期各审批职能部门,服务项目建设。服务三局的职责是监督企业投产期各服务职能部门,服务项目生产。大厅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监督入厅审批职能部门,服务项目审批。
综合服务中心的建立,有效监督项目质量和项目服务。把涉及为企业服务的99项审批职能全部下放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实现了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建立精简高效的政府管理体制
在经济区内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打破机构对口设置模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机构,大幅简化并科学整合现行机构和人员编制,实行一局多能,一人多职,一职多责,避免了人浮于事,多头管理,大大提高了行政效能。与此同时,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将乡镇内设机构由11个精简为5个,事业单位由11个精简为4个,并重新探索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改革,精简人员529人,精简比例达87.6%。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分配机制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实现新区又好又快发展,新区在认真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公务员与政府雇员结合的用人分配机制,在各经济区及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实行“全员聘任、档案封存、竞争上岗、绩效考评、奖优罚劣”的人事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各项用人制度改革。
通过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极大的激发广大干部的内在动力,改善了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得到了国家、省市领导的好评,组织人事工作成为全市的创新典型。
五、建立农村城市化体制
立足沈北新区典型的城乡结合部的实际,全面推进“乡镇变街道、村屯变社区、农民变市民、农村变城市”的城市化进程,目前,已有5个乡镇成功转变为街道,新建社区20多个,实行社区化管理,真正转变了农民的生活方式,实现农民市民化;在新区内集中建设优惠居民住宅小区,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基本实现人人能安居;并配套建立城市化过程中的社会保障等机制,成功解决征地拆迁及家民变市民过程中出现的住房、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问题,初步实现了农民向市民、农村向城市的平稳、和谐过度。
六、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
新区与沈阳盛京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不同程度的业务联系。目前,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盛京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纷纷要在新城设立支行,为新城发展提供更为广泛的金融服务,拓宽了新区的融资渠道。
积极搭建多元化融资平台,成立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将存量土地以出让的方式储备到国资公司名下,变土地资源、国有资产为国资司的运营资本;迅速启动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平台,通过整合中心资产、包装土地储备项目等手段,迅速与金融机构建立信贷合作关系,成功取得了土地储备贷款;成立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承担新区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截止到目前,新区以国资公司、建设开发公司、土地储备中心为平台累计融入建设资金32亿元。
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改革
建立和完善招投标中心职能,对道路、绿化、水系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部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强化招、投标监督,规范招、投标行为,确保各类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两年来通过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共完成政府出资项目共594个:其中工程类招标项目214个,政府采购类招标项目380个,为新区建设节省了大量资金,增加了透明度。此外,将可经营类供水、供电、供气等项目全部推向市场,由企业进行建设和管理,解决了新区建设初期资金紧张的问题,截止目前,政府投资10亿元,既完成了50亿元的基础设施建设。
八、建立了集约高效的土地管理体制
强化用地预审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用地准入“门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投资相结合的方式,规划建设标准化厂房解决区内中小企业的用地问题;对工业用地实行了内部挂牌制度,根据产业性质、投资规模和综合地价高低,择优供地,实现用地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对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及开工项目造成大部分闲置建设用地的分别采取无偿收回、协议收回等方式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对不符合规划的项目坚决不予供地。
九、建立了全覆盖的社会保障机制
立足构建社会和谐,高度关注民生工程,让新区人民切实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保证新区发展过程中,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有所保障,建立了全覆盖的养老、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
在养老保险方面,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均纳入养老保险实施范围,与城镇养老保险接轨;养老保障实行区级统筹,成立专门机构,自行管理。由区财政、村集体及个人共同承担保险费。养老保障待遇标准为312元/月。按10%比例从土地净收益中提取调剂资金,用于弥补资金缺口。
在就业保障方面,健全了城镇就业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被征地农民就业的长效机制,将农民纳入城乡统筹就业服务与管理,为其提供就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增强其就业能力。对自主创业的被征地农民,提供创业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符合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在医疗保险方面,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疫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视具体情况将农民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医疗救助;不符合享受城镇低保待遇条件但因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按有关应急救助政策规定予以救助。实现了应保尽保,人人有保障。
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沈北新区的经济社会实现全面进步。2007年,新区可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7亿元,同比增长33%,比2005年增长75%,是2002年的3.6倍;地方财政收入35亿元,同比增长237%,比2005年增长431%,是2002年的35倍,其中,一般预算收入6.9亿元,同比增长60%,比2005年增长123%,是2002年的7.7倍;实际利用外资5.5亿美元,同比增长162%,比2005年增长190%,是2002年的13.8倍;固定资产投资269亿元,同比增长40%,比2005年增长107%,是2002年的25倍;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627亿元,同比增长67%,比2005年增长191%,是2002年的32倍,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居沈阳市区县(市)前列。
目前,新区已经成为国家生态示范区、全国新农村建设示范区(联系点)、国家级东北亚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基地、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中国十大农产品物流重镇、中国特色旅游之乡和深港企业投资潜力区;被批准为辽宁省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被评为辽宁省“最具发展潜力”县区;被省政府确定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试点(县)区;被评为新沈阳十大名片之一。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沈阳市发展改革委供稿,刊发时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