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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信息

  

 

 

特  刊

 

半月改革动态

(20071116—30)

一、总体改革部署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2008年改革工作提出要求。11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研究明年经济工作。会议对2008年改革工作的主要部署是: 要坚持改革开放,力争在完善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要加快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卫生、住房保障等制度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深化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协调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深化企业、财税、金融、价格、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体制改革。

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中央企业重组调整至153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公告,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并入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撤销,不再作为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至此,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减少至153户。

个体私营经济蓬勃发展全国工商联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我国私营企业已超过550万家,占全国法人企业总数的80%以上,个体工商户2621万户,成为企业群体的主要构成部分。目前,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总数占全国城镇全部就业人数的70%以上和新增就业的90%以上,成为就业人口的主要安置渠道。20071月至9月,私营企业税收达3487.3亿元,占全国企业税收总额的9.4%,成为国家税收的重要稳定来源。

三、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国务院对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作出部署,要求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创新。112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会议提出五项工作要求,其中涉及体制机制创新的主要有两项:一是,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按照权益与责任相一致的原则,明确企业的资源补偿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资源价格改革,把环境治理、安全设施投入、企业退出和转产费等列入资源产品的成本构成。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设立针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财力性转移支付。改革资源税制度,调整资源税负水平,增加资源开采地的财政收入。鼓励金融机构对资源型城市和资源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设立可持续发展专项贷款。

四、财政体制改革

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颁布1128日,财政部颁布了包括8项新准则在内的15项资产评估准则,同时宣布成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颁布实施,对于推动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于改革与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二是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三是有利于维护公众利益,提升行业社会公信力。四是有利于提高行业规范化水平和执业质量。五是有利于评估报告使用方理解评估行业。

五、金融体制改革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迅速。银监会的统计显示,自今年31日第一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挂牌成立,至9月底,首批开展试点的四川、内蒙古、甘肃、青海、吉林和湖北等六省(区),已有2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外开业,另有8家机构已提出申请,其中3家已获准筹建。在这2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村镇银行11家,占比47.8%;贷款公司4家,占比17.4%;农村资金互助社8家,占比34.8%。2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收资本总额12726.65万元,其中银行资本6480.21万元,占比50.9%;产业资本1953.89万元,占比15.4%;个人资本4292.55万元,占比33.7%。 2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起人中,银行业金融机构15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城市商业银行6家、农村商业银行2家、农村合作银行1家、城市信用社2家、农村信用社3家,共发起设立15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企业法人47家,参与发起设立1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然人2807人,参与发起设立16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2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7家设在县(市、区),其中村镇银行6家,贷款公司1家;10家设在乡镇,其中村镇银行5家,贷款公司3家,农村资金互助社2家;6家设在行政村,全部为农村资金互助社。 截至831,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为32446.16万元,存款余额19344.87万元,贷款余额11953.48万元。累计发放贷款5000笔,累计贷款金额22008.43万元;农户贷款累计4897笔,累计金额12332.93万元,占比56.04%。2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已有8家开始盈利。

证券执法体制改革。近期,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出批复,对我国证券执法体制进行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设立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二是合并稽查一局、二局为稽查局(首席稽查办公室);三是设立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核定编制170名;四是增加证监会派出机构稽查力量110名。在这一新的体制下,首席稽查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全系统的稽查工作;稽查局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案件调查,负责立案、复核及行政处罚的执行,负责跨境执法合作及行业反洗钱工作;稽查总队主要负责调查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陈述等重大案件,以及涉及面广、影响大的要案、急案、敏感类案件;地方稽查局及各地方监管局的稽查力量,主要负责辖区内案件的调查,以及非正式调查和各类协查工作;行政处罚委员会负责所有案件的审理。这次改革的重点,一是从制度上确定了证监会几年来推行的查、审分离模式,形成调查与处罚权力的相互制约机制,提高执法的专业、效率和公正水平;二是建立集中统一指挥的稽查体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作战效能;三是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强了稽查力量。

六、有利于“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创新

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实施1123国务院下发《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同意实施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和环保总局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的《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

、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11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将从四个方面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 一是完善政策环境。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强化中国企业在走出去中的市场主体地位。二是注重培养走出去的市场主体。在金融、外汇等方面完善政策,鼓励具有比较优势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发展跨国经营。三是要求企业依法经营,遵守当地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包括保障当地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当地投资伙伴的合法利益。四是在政府间加强国际合作。通过政府间的双边、多边投资合作促进机制,与相关国家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八、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关于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发布为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 保监会近日发布该《意见》。《意见》提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建设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探索区域保险创新发展的新模式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途径,为全国保险改革发展提供经验和示范,更好地服务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主要内容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在保险企业、保险业务、保险市场、保险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措施,原则上均可以安排在试验区先行先试,以推动试验区的建设和发展。包括: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增强市场发展活力;推进保险业务创新,提升保险服务水平;拓宽资金运用领域,提高资金运用效益;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创造优良发展环境。

九、其他领域改革

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1117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依法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切实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开工建设关,维护投资建设秩序,以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通知》提出,各级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和统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施行日前,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印发该《规定》。《规定》对公务员录用的原则、报考条件、招考程序和方法以及纪律与监督等作出了全面规定,共九章三十九条。《规定》在三个方面有新的发展:一是更加注重考生权益的维护。明确要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要积极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在维护考生权益的同时,强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努力营造诚信报考的环境。二是进一步强化了监督措施。明确了招考公告发布的内容,报考回避的情形,公示拟录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所在单位或学校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进一步严肃录用纪律。细化了招录机关、录用工作人员违纪的情形和处理办法;加大对违纪考生的处理力度,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体现了公务员录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切实维护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发布。1130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办法》明确,本办法下发后尚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执行本办法有关准入和退出管理、价格管理、监督管理等规定;已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十、地方改革 

广西出台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地方性法规112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将于12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施行。《条例》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征收主体及职责、收缴制度和方式、资金管理和监管方式等进行了详细的法律描述。《条例》要求广西各级政府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综合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法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利用国有资源或者国有资产,提供公共服务征收或者收取的税收以外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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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2/10
来源:体制改革综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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