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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信息

  

 

 

 

编者按:“我们即将迎来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改革开放作为一场新的伟大革命,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本刊现刊发改革工作的亲历者之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杨启先同志的文章,介绍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产权制度改革的历程。对照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相信读者会有更深的体会。

 

产权改革方向正确  国资流失应该重视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 杨启先

 

我国的国有企业,一个非常大的缺点就是效益效率不高,这个大家都知道,历史很长了。但怎样搞好国企的改革,一直是一个难题,国家也很重视,在改革开放以前就曾经进行过两次,但都不成功。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明确要搞活国有企业,跟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几乎是同时提出来的。

    计划经济那一段我也参加了。从全国解放到第一个五年计划前期,当时我们在理论上还没有完全接受苏联那种体制,也就是还没有完全把社会主义经济归结为公有制、按劳分配和计划经济,所以存在商品经济与各种所有制形式。从1955年起,我们开始搞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是实行单一的公有制:农村搞集体化,当时叫合作社,1958年起叫人民公社;城市搞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际就是将私人工商业改成所谓的公私合营(相当于国有)。刚公私合营完,不久就发现国有企业最大的弊病是活力不强、效力不高。这种现象在1957年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报告中就有所批评,认为这是体制造成的,是照搬苏联体制的结果,并且提出必须要改革。但当时没有很好地总结经验,简单地认为就是国家管得过多,主要是中央管得过多。因为当时大部分企业,稍微大一点比较重要的,都是中央各部直接管理。因此,从1957年起,就将国有企业绝大多数下放给地方管。结果,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在1958年造成一场混乱,没有办法1959年只好往回收,直到六十年代初期,基本上把下放的企业又收回来了。

到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又提出这个问题。为什么呢?因为四人帮将这个问题,归纳上纲成了条条专政。在1969年大批判的时候,报纸上几乎天天批条条专政。于是,从1970年起又开始进行改革。但怎么改呢?因为没有其他的办法,还是只能采取下放的办法。说当初不成功主要是下放不彻底,现在彻底地下放,包括鞍钢、大庆等一些大企业在一段时间都下放了。结果仍然没有解决问题,到1973年又造成一场混乱。1973年邓小平出来主持工作后,又只好把大部分下放企业收上来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不敢触动原来不合理的产权制度,甚至这个词都提不出来,用这种办法改,只能像周总理在此时总结的搞团团转,即一管就死,一死就叫,一叫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又管的无效循环,结果肯定不会成功。

    这样一直拖到文化大革命以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地提出要改革开放,但开始并没有提出改革开放究竟怎么搞,只提了两句原则话: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具体实践靠大家去创造。结果,农村很快创造出了联产承包制;城里怎么办呢?当时就提出要搞活企业,但怎么搞活呢?还是没有经验。

为此,1979年中央专门组织了100多人的调研小组,总结过去改革的经验,主要由原来计委、经委的一些比较熟悉的老同志参加。经过近一年的调查得出一个结论,现在看来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即明确提出国有企业的问题,不在于原来说的中央管得过多,还是地方管得过多;因为中央管或地方管,都只是一种行政性分权,解决不了企业的问题。如果要解决企业的问题,必须适当扩大企业的自主权。虽然还没有提出产权问题,但开始提到企业自主权了。

    对于怎么扩大企业自主权呢?当时开了很多的座谈会,并和一些企业商量。企业就说我需要自主权,但是我现在最缺的是自主钱,希望改革能够首先给我钱。因为过去国家同国有企业间的财务关系,实行的是统收统支制度,企业利润要全部上交国家财政,要用钱时必须先做计划,然后层层审批下达。企业基本没有自主开支的权力。但是要一下子给企业很多自主钱,国家财政不可能。后来经过商量实行了利润分成制度,即预算的钱不能给,只能在赚了利润以后,分一定的比例给企业。但由于财政的任务很重,企业比例分多了也不行,所以一般只分了几个百分点,上到10%很少。

    开始的时候企业也很高兴,因企业分到钱以后,恢复了职工奖金制度,可以用这个钱发奖金;同时还可以搞一点厂长基金。但因钱不多,分了两年,企业不过瘾,觉得太少了,别说搞技术改造不可能,连个厕所都修不了,要求改变这个制度。没有办法,从1981年开始,还是利润分成,但为了既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又不影响国家的财政,所以改成了基数分成加增长分成,即对基数内的利润仍按原来的比例,企业分成较低,但新增加的利润,企业分的比例可以大一些。

这种办法开始企业很高兴,但到1982年的时候又不行了。企业纷纷提出:基数分成交得多的是原来效益好的,增加利润潜力很小,原来基数低的都是效益不太好的,往往利润增加就很多。结果造成原来效益交得多的,反而比原来差的分得还少。这等于是鞭打快牛,又搞不下去了。

搞不下去怎么办?我们又搞调查,调查世界其他国家是怎么做的?调查的结果发现,除了苏联东欧国家以外,其他的国家一律都没有这种上交利润的关系,而是交税。即由国家规定一个统一的所得税法,企业都依法纳税,利多多交,利少少交,无利不交。从1983年起,我们也开始实行了这种制度,叫利改税或者叫以利代税。但由于当时财政任务很重,如果税率低了财政将承受不了,结果搞了一个55%,几乎世界最高的所得税制度。而且55%交给国家以后,45%全留给企业,仍然不行,还得经过协商,交一定比例给国家,这叫税利并存的制度。

    这种制度搞了4年,又搞不下去了。到1986年底的时候,企业普遍完成不了这个税收任务,特别是对1987年的任务,不少企业不接受。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地方逼出一个办法,实行全面利润承包责任制,具体做法是:包死基数,保证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原来只是天津试点,后来很快全国推广。结果承包搞了四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当时我就非常反对承包,为什么呢?因为城市和农村不一样,主要是所有制不一样,农村是集体经济,包了没有人兜底,可以把基数包死;而城市因为是公有制,包了有人兜底,只能是包赢不包亏了。最后包了四年,不仅没有把企业效益包上去,反而把三分之二的企业包成没有了利润。

    没有利润包了怎么办?在1991年的时候,有的地方又想出一种办法,就是包流转税,即将上交国家的营业税、产品税、增值税也包进去。而这三种流转税在国家全部财政中占80%以上,利润所得税大概只占百分之十几,利润税少一点,国家勉强还可以过,这三种税少了,国家财政捉襟见肘。最后中央很快发文件禁止包流转税。

    为此,在1991年下半年中央专门召开了一次经济工作会,总结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经过这次总结,在观念上又前进一步,明确提出国有企业的主要问题,不是利润分配问题,而是经营机制不合理,规定国企改革必须转换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并且明确要在1991年到1992年间制定一个统一的转换机制的文件,从1992年下半年开始实行。但是后来还是不成功。为什么不成功呢?主要是,中央会议精神,转换机制是把企业推向市场,而我们搞的那个转换机制文件,是扩大十四个方面的自主权。即从过去的让利变成了扩权,政府和企业还是父子关系,当然不行。

    在1993年,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又进了一步,明确指出国有企业的改革,既不是扩权让利问题,也不完全是机制转换问题,关键是企业的制度不行,所以提出对国有企业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制度怎么创新呢?就是要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清楚、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么一套制度,这才开始触及到了产权这个问题。前面那么多年改革,都没有提出产权问题。所以,产权改革问题的提出,决不是某些人或某一个人的头脑有问题,而是几十年,我们经过种种改革的实践都不成功必然要走到这儿的。而且从后面的过程也可以看出,这个问题不解决,企业就没法搞活。

1993年提出国企改革必须着力进行制度创新以后,当时很多人思想不通,不仅是下面的同志不通,上面的同志也有不同意见,继而引发了争论。争论什么呢?主要争论三个问题:一个是国有企业的改革,究竟应不应该进行制度创新,好多人认为制度创新这一提法是错误的,国有企业就是国有企业,还创新什么?第二,制度创新是不是应该从产权改革开始?也就是先把产权搞清楚,否则就不行。不少人认为,搞产权改革就是要搞私有化,有的领导还对此作过批评;第三,现代企业制度究竟是一种什么企业制度?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到了公司制、股份制,但不少同志认为公司制、股份制是资本主义的企业制度,不是社会主义的企业制度。由于各方面认识的不统一,中央提出先选100个企业进行试点,我还是当时体改委的试点副主任,最后还是没有办法搞下去,连方案都制定不出来,因为思想始终没法统一。

    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产权改革不能搞的情况下,国企改革的重点只能是抓管理,并且连续抓了好几年。但年年加强管理,年年还是加不强。什么原因呢?首先必须做到产权明晰,权责才能清楚;权责清楚了,政企才能分开;政企分开了,管理才有可能做好。如果在客观上政企都分不开,企业怎么科学管理?因为企业科学管理很多因素是需要宏观决定的。所以前三句话不抓好,只抓后面一句,是没有多大作用的。

因为没有抓好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到九十年代后期,大多数的企业已拖到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地步,困难重重。但我们还是不愿从产权制度入手深化国企改革,而是力图用两种办法为国企解困。一是通过各种办法向国企注资,包括国家的直接投资、国际国内资本市场融资、债转股、冲销呆账准备金、贴息贷款等,三年共计花了两万多亿;二是减员增效,下岗分流,三年共减少职工2000多万人。到2001年的春天,曾宣布说国有企业解困成功,利润等指标都上去了。但到2001年下半年的时候,就又发现不行了,因为原来那些数字是不真实的。不得已,对国企只能实行抓大放小,即小的坚决放开,大的继续管住管好,这就必然要涉及产权改革了。

所以,一直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时才提出来,产权是企业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国企改革必须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这实际上才真正地在理论上解决了产权问题。而且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共同投资组建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明确了公司制、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所谓的产权改革,形成就是这么一个过程,人人都可以认真思考和分析。

    现在,有的人提出产权改革搞错了,我认为不是这么回事。中国的改革最初谁也不想改革产权,连产权这两个字都提不出来,总是想绕开产权搞改革,但是一直没有办法绕过去。在文化大革命以前搞的是企业隶属关系调整;改革开放以后,长期搞的是让利放权。但是都不能解决问题。最后才走到这么一条不动产权不行的路上。但是必须明确,产权改革决不是要把产权全部改成私有制,这是不可能的,现在世界上任何国家也不是全部私有制,总有一些国有企业。

    产权改革实际上要解决的主要是三个问题:

    第一,明晰产权,即认真弄清楚在一个企业中,国家的产权究竟是多少?我们现在许多企业根本弄不清楚,统计的数字往往只有一个账面的总资产、总负债,或是减下来以后的净资产值,是非常不准确的。因为这是历史数据,现在究竟值多少?根本不知道。这里面究竟国家占多大的比例,企业占多大的比例,其他人占多大的比例,往往也不清楚。

    第二,实现产权人格化。即明确由谁来代表国有产权,并且承担产权保值增值的责任?现在根本找不到这样一个人,国有产权实际是虚置的,主管部门根本不对产权负责,好多企业搞跨了,谁也不承担责任。

第三,还有一个产权合理流动问题。因为产权不流动,就衡量不出其真实价值,改革必须解决这个问题。

具体地说,按照中央文件精神,产权改革实际上是两种做法:一种是,调整完善所有制结构。即对一些小型的、效益不好的企业,国家可以退出来,把它变成非国有的,这个就是所有制的调整;另一种是,对大型的、效益好的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规范的公司制的企业。这主要就不一定是产权转让,而是重组调整;也就是根据实际需要,国有产权还要保持控股或参股的地位。我认为这种安排是完全正确的。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有的地方,有的企业,在改革时,也可能出现某些因工作做得不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但这决不是主流,政府也决不会不管。如在90年代我们提出来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时候,当时国家规定了多种所有制调整的形式,但好多地方没有处理好,单纯就搞拍卖转让一种形式,群众纷纷告状,我们就曾经专门发了一篇国有企业不能一卖了之的社论加以制止。

对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如国有产权流失,银行贷款损失,职工安置不好等,政府非常重视,决不能不管。但是,也决不能将改革中的这种现象当作否定国企改革的理由。国有企业不改革,只能是死路一条,是绝对不行的。要坚持改的话,从我们几十年的经验来看,原有那种政资不分、政企不分、两权不分的产权制度不改,国有企业绝对搞不好。现在,有些同志指出改革中有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并且认真做好有关工作是有好处的。如前几年有一个美教授写了一篇东西,《谁来养活中国》,在世界上引起很大反响。由于我们正确吸收了当中的某些意见,认真抓了粮食生产,粮食产量上去了,它提出的这个问题也就淡化了。

当然,我们怎么重视国有资产的流失,和具体的怎么防止流失并不是一回事。如何解决好这方面的问题,在广大群众中可能有一些好的办法。应该欢迎、鼓励各方面提出好的意见。谁认为什么办法好都可以提出来,只要正确的、有利于国企改革深入推进的意见,我认为中央是会接受的,现在发改委就经常在参考这些方面的意见。

(本文系作者2006年末在一次研讨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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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1/16
来源:体制改革综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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