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信息
特 刊
半月改革动态
(2007年4月1-15日)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2007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4月2-3日,2007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德铭同志指出,2006年的改革工作呈现点、线、面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继续深化,各项改革顺利推进,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陈德铭同志说,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不少隐忧和问题。主要是:投资增速过快、信贷投放过多、外贸顺差过大;节能减排形势严峻,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一些社会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追根溯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改革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继续围绕消除不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体制机制障碍、围绕消除不利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障碍、围绕消除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体制改革。
陈德铭同志指出,2007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走上和谐发展道路的重要阶段,推进改革的任务更加繁重。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发展改革系统都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改革。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二是着眼于提高竞争力和控制力,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三是着眼于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推进财税、金融等体制改革;四是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深化社会领域体制改革;五是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做好这些重点改革工作,需要各地区、各部门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职能分工,周密部署,扎实操作,奋力攻坚。
陈德铭同志要求,2007年,各部门要继续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协调推进;各地区要继续发扬主动创新的精神,勇于突破改革难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履行好协调职能,主动搞好服务,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快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陈德铭同志强调,为了完成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形成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体制保障的部署上来,努力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使改革成果最大程度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以新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同志对会议作了总结,并就扎实做好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努力提高推进改革工作水平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当前,我国改革攻坚正处于关键时期,完成改革任务,面临着更加深层的社会矛盾和更加复杂的利益关系,系统规范地推进改革更加重要。为此,要在总结现有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更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和方式,努力做到“四个强化”:一要以研究制定和发布年度改革意见为重要抓手,强化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二要以推进部分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重要抓手,强化改革的以点带面,加快全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三要以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专项改革工作为重要抓手,强化改革的重点突破,力争使关系全局的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四要以投资安排、项目审核、价格管理等的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强化发展与改革的结合,探索以发展的手段推进体制改革。他要求,围绕形成改革合力和巩固点、线、面全面推进改革的局面,必须下大力气固本强基、强化本领,不断提高推进改革的工作水平:一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推进改革的理论水平;二要进一步强化对重大改革事项的探索和理论研究;三要加强联动和宣传推动形成良好的改革氛围。
二、能源领域体制改革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十五”期间,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但是,电力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果只是阶段性的,改革任务尚未全部完成。 “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针对解决电源结构不合理、电网建设相对滞后、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电力工业增长方式,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确定的改革方向和总体目标,巩固厂网分开,逐步推进主辅分离,改进发电调度方式,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创造条件稳步实行输配分开试点和深化农村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全面推进电价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初步形成政府宏观调控和有效监管下的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安全和稳定的关系。“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一)抓紧处理厂网分开遗留问题,逐步推进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二)加快电力市场建设,优化调度方式,着力构建符合国情、开放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三)继续深化电力企业改革,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四)继续深化电价改革,逐步理顺电价机制;(五)研究制定输配分开方案,稳步开展试点;(六)稳步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促进农村电力发展;(七)做好电力法律法规修订相关工作,加快电力法制建设;(八)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核准制度,健全监管体制。《意见》还就电力体制改革的步骤作了部署:“十一五”前两年,集中精力处理厂网分开遗留问题,巩固厂网分开成果,稳步实施主辅分离改革,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平台建设和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推进电价改革,对输配电业务实行内部财务独立核算,开展输配分开和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研究;“十一五”后三年,进一步完善区域电力市场,落实电价改革方案,适时开展输配分开改革试点和深化农村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等工作。
《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深化体制改革,完善能源价格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10日公布的该《规划》提出,要深化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体制改革。一是继续推动煤炭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减轻企业办社会负担,增强竞争力。完善流通体制,建立现代煤炭交易市场。二是逐步理顺成品油价格,加大天然气价格调整力度,引导油气资源合理使用,促进资源节约与开发。三是按照国务院确定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巩固厂网分开成果,加快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步伐,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继续开展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稳步实施输配分开。深化电价体制改革。完善输配电价,加快推进竞价上网,建立与用电质量要求、用电性质和发电上网电价挂钩的分类售电电价机制。四是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优惠政策,施行有利于生产和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税收政策。
三、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开始,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一、两个市,进行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试点。试点地区凡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会议强调,启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是加快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建设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试点工作直接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很强,必须统筹规划、规范引导、稳步推进。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坚持自愿原则,调动地方积极性,尊重个人意愿;加强保险基金监管,保证基金安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努力解决好广大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四、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试点)
海关总署推出14项具体措施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海关总署日前向天津海关和海关总署驻天津特派办印发《海关总署关于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总体意见》,推出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14项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支持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建设大型综合性海关保税监管区域;支持保税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发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国际中转、集装箱拆拼箱等现代物流业务;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联动试点;深化口岸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跨区域口岸协作;推行守法便利通关管理模式等。
五、地方改革
浙江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浙江省今年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一是将试点县(区、市)从去年的11个增加到32个。二是扩大参保品种,增加保费补贴,保险品种由去年的“1+4”增加为“1+6”(“1”是水稻,“4”和“6”是地方自选农产品),政府保费补贴中,水稻补贴比例维持50%不变,其他品种补贴比例由35%增加到40%。三是扩大参保面,将农户参保率提高至50%左右。关于保险责任,今年,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继续实行保险责任5倍封顶方案。其中,政策性农业险累计赔付在保费2倍以内,由农保“共保体”全额承担,2至3倍部分政府与“共保体”按1:1承担,3至5倍部分政府与“共保体”按2:1承担。根据浙江正常年份的灾害计算,农险超赔责任风险在2-3倍左右。自2006年3月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运行以来,改革的进展是:截至当年底,全省有17030户农业大户参保,其中1555户农户受益,总赔付金额为1489万元。
甘肃省开展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从今年开始,甘肃省将在部分县(市)进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每个市州将选择1到2个有代表性的县(市)开展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河北省启动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整合教育资源,河北省从今年起在农村全面推进学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学校布局调整。按照要求,各县(市)在制定学区规划时,要把农村初中作为建设重点,解决好农村学生的“择城”热和城镇初中大班额等问题。按照人口分布状况、学校地理位置、经济文化基础、教育发展现状、优质教育资源辐射范围和今后教育规模等因素,将全县(市)划分为若干个学区,以2—4个乡镇(4万—6万人口)为单位设置学区中心校,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同时,相应撤销乡镇中心校。
福建省启动全省城镇“全民医保”试点工作。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4月1日宣布,今年在厦门市实行全民医保的同时,在其他设区市确定一到两个县进行全民医保试点,启动全省城镇“全民医保”试点工作,并重点推进农民工参加医保。(一)关于农民工参保。对具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将按照统账(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结合的办法参保;对参加统账结合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选择大病或住院医疗保险;对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的农民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参保。今年参加大病医保和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分别累计将达到150万和120万人。(二)关于筹资标准。各地将根据不同人群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建立个人(家庭)缴费为主和政府适当补助为辅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城镇老年居民、未成年人和城镇非从业人员,以个人(家庭)缴费为主、财政按不低于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此外,今年福建省将把医改前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保,作为医保扩大覆盖面的一项重要任务。
河北省邯郸市启动新型城镇合作医疗。邯郸市近日出台了实施城镇合作医疗制度的细则,凡是户籍在邯郸市区、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城区农民及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均可自愿参加城镇合作医疗。资金筹措实行个人缴费,市、区两级政府财政补助,社会各界及企事业单位捐助。筹资总额每人每年8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市、区政府财政各补助25元。80元中,10元划入个人账户,70元用于大病统筹,同一家庭成员可以共用个人账户内基金。对于市区内2.4万名低保人员,其个人筹资部分,由区民政部门以医疗救助的形式加以解决。参合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住院,将从300元开始补偿,补偿率为45%;在市内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分别为1000元和2000元,补偿比率为35%和25%;每人每年补偿总额累计不超过1.5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开通党政机关电子监察系统。由自治区纪委、政府办公厅、监察厅联合组织开发的广西党政机关电子监察系统正式运行,已刊出第一期监察报告。系统现有自治区33个厅局135个重点项目岗位的9000多条信息,录入了2007年1月1日以来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晰地反映出上述厅局行政效能的实时状态。电子监察严格按照自治区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设立监督和报告项目,具有实时监控、指标体系比较全面、对各单位的重点项目岗位具有监督提醒作用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