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信息
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 “2006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情况之四十三:
农业部
2006年上半年农业和农村
经济改革进展
上半年,农业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主要在土地、农村税费、农技推广体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兽医管理体制、农垦体制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
1、启动了土地承包仲裁法律起草和土地承包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制定工作。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条例立法形式,组织专家论证,形成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法》征求意见稿。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的支持下,起草了《农村土地承包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讨论稿,正在征求意见。
2、加强了农村土地承包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会同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情况的调研,针对“调整承包地”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
3、积极开展土地承包问题信访督查督办。组织了3次重大土地承包信访问题的督查督办,组织地方调查处理了辽宁辽中、吉林梅河口、云南曲靖、江西等8起土地信访问题。
4、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新批复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县、市、区66个。
二、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
1、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推进。今年全国范围内取消了农业税,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将国有农场纳入取消农业税政策的实施范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也取得新进展,北京、内蒙、吉林、黑龙江、浙江、河南、湖北、重庆等8省(市)在全省(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其他22个省份(西藏除外)在12个地级市(区)和258个县(市)开展了农村综合改革试点。
2、“四项制度” 覆盖面扩大。各地普遍实行了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度全面建立。多数乡村实行了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一些省出台了负担工作考核办法。
3、专项治理逐步深入。我部会同发改委等部门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农村中小学、农民建房等方面的乱收费开展专项治理。确定了6个农民负担问题反映较多的县和3个地市,实行重点监控、综合治理。
4、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逐步强化。为落实回良玉副总理在《国内动态清样》(893)上的批示,4月中旬我们与纠风办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湖南省洞庭湖区对其乱收费问题进行督办。同时,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信访件和领导批办件的督办,多次发函地方,要求进行严肃查处。
三、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1、引导各地扶持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我部今年下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各地都把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部署,明确要求。目前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下发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文件,明确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各地还加大了财政扶持力度。初步了解,各地省级财政安排的预算资金可达2.2亿元左右。
2、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建设。配合实施农业部“九大行动”、为农民办实事、支援仪陇老区建设,组织了示范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立项。初步安排154个示范项目单位。其中与农业部“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促进行动”确定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相符合的有11个单位,涉及西北内陆棉花、浙南闽西粤东柑橘、西北黄土高原苹果、东北牛奶等4大优势产业带。根据杜部长“特事特办”的指示和《农业部支持仪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案》的精神,安排支持仪陇县3个示范村组建3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3、宣传贯彻实施《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示范章程》下发后,组织《农民日报》、中国农业信息网发表部领导专题访谈文章、配发特约评论员文章和主要条文解读。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各地贯彻实施《示范章程》的做法和经验,取得较好效果。
4、继续推动立法进程。全力支持配合人大农委开展立法调研,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草案)》稿的修改;就《草案》中主管部门职责问题,与全国人大农委有关领导进行沟通,阐述我部的观点,取得有关领导的充分理解。
四、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1、做好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的后续完善工作。积极推动试点地区在基本完成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进行内部运行机制创新研究,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为全国面上改革提供更全面的经验。同时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农委搞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专题调研活动,利用简报、会议等方式引导各地规范改革。
2、研究起草《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为了贯彻落实中央[2005]和[2006]1号文件精神,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向国务院上报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于6月7日经国务院13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拟于7月初下发。
五、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1、积极推动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精神,我部成立了农业部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加强了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下发了指导意见,召开了全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对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同时,多次就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积极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2、各地大力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我部多次派出工作组赴有关省份各地督促指导改革工作。截止6月8日,新疆、辽宁、河北、浙江、江苏、陕西、内蒙古、上海、河南、黑龙江、宁夏、甘肃、贵州、云南、四川等15个省份已下发了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工作全面铺开;福建、安徽和北京3个省份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或省委常委会通过,正在办文;海南省级兽医机构改革方案已出台,市、县两级改革方案正在协调。
3、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从已发文或审议通过改革实施方案的情况看,各地按照国务院《意见》精神,积极推进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动物防疫能力建设。一是健全了省、市、县三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二是建立健全了省、市、县三级动物卫生执法和技术支持机构。三是健全强化了基层动物防疫机构,按乡镇或区域设立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人员、业务、经费由县(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新疆、内蒙古、辽宁、宁夏、北京、贵州6个省份还加强了村级动物防疫网络建设,村村配备了动物防疫员。四是完善了兽医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各级兽医工作机构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六、大力推进农垦体制改革
1、集团化改革。17个转为企业集团的垦区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全面推进垦区集团化改革,加快垦区集团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要求,继续深化垦区集团内部各项改革和资源整合,建立了母子公司体制,14家垦区集团成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其中3家设立独立董事,4家设立各类的专门委员会14个,66家各类专业子公司基本实行了股份制改革。如广东农垦在去年成立了天然橡胶产业集团后,积极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先后关闭了26家场办小型橡胶加工厂,新建了3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橡胶加工中心,实现垦区天然橡胶的统一加工、统一品牌和统一销售,目前、又在大力推进糖业和剑麻产业的资源整合。海南农垦组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采取生产资料的集团采购和统一销售,大幅消减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同时积极筹措“走出去”到境外建立橡胶基地。云南农垦在基本完成对天然橡胶资源的整合后,积极争取龙头企业的上市融资,同时通过“调整结构,培植龙头,创立品牌,开拓市场,整合升级,延长产业链”等步骤,积极推进茶叶产业集团的组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在广西农垦设立税务、工商、土地等专门的派出机构,授予其必要的行政和社会管理职权,以使更好地落实政策。其他不能整体实行集团化改革的垦区,也在积极探索管理体制创新的新途径。
2、税费改革。今年3月31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6]25号)。我部立即召开了全国农垦税费改革工作会议,下发了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对贯彻25号文件进行了全面的部署。目前,各垦区都成立了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班子,按照文件要求,加紧开展税改有关情况的基础调研,配合各地起草改革方案。
3、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各垦区针对近年来土地承包经营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农业经营体制新模式。如黑龙江垦区,在调研基础上,提出了“抑大、扩中、扶小”的改革思路,重新调整了土地承包办法,建立起基本田、规模田和机动地的“两田一地”制度。基本田用于维持农场农业从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规模田旨在适应现代农业需要,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和农机装备优势,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机动地主要用于安置新增农业劳动力、基本建设占用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调整等。垦区现有耕地3500万亩,到今年上半年实行“两田一地”制度的耕地为3282.5万亩(其余耕地为五荒地、饲料地等),占耕地总面积的93.8%。江苏农垦全面推行农业租赁经营责任制,鼓励种田能手、资本大户等采取联户承包的方式承租农场土地。安徽农垦基本完成以“两田制,社保费用资源补偿”为核心内容的农业经营体制改革。
4、政企分开。各垦区均根据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政企分开的方式方法,加快推进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如云南垦区已完成公安机构和中小学的移交工作。湖北、福建、吉林、河北、河南等垦区以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社会职能分离。福建、河北、湖北已基本将学校剥离出去,吉林垦区也已将最大的两个农场和一个管理区的19所中小学移交地方管理,并计划近年内完成全部学校移交。目前,许多垦区都在积极推动政企分开,希望尽早摆脱沉重负担,但由于地方政府的财力所限,致使部分垦区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进展缓慢。
5、管理体制改革。各垦区针对农场内部管理层次过多,管理成本过度的问题,继续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如黑龙江垦区按照撤销分场、生产队建制,整合管理资源,集中设立管理区的思路,重构农场(社区)基层管理组织。管理区作为农场(社区)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行政管理工作,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责,撤销生产队建制的居民点实行居民自治。目前,黑龙江垦区共设立了108个社区管理机构和660个管理区,撤销了2241个生产队建制,初步实现了内部政企分开,减少了管理层次,累计压缩管理人员1.27万人,减少费用开支4.6亿元。新疆兵团也将于年内完成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建立中心场,撤并农场42个,减少生产队700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