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两个《意见》与
“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情况之三十六
着力突破体制瓶颈
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一、2005年改革的基本情况
2005年,是改革攻坚的关键一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全国上下推进改革的力度明显加大。山东省各级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下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调整经济结构,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从实际出发,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革,使经济社会发展更富有活力和成效。
(一)农村改革不断深化
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2005年,全省农业税税率平均再降低2个百分点,保留农业税税率1%。部分市县已全部免征农业税,全省已有66个县(市、区)免征农业税,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47.1%。仅减免农业税一项减轻农民负担28亿元。进一步改进了农业重大灾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以及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深入。完善了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了粮食市场监督和管理,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重组、改造和改制,济南、青岛等10市相继出台了改革方案,其他7市的改革方案也已报市政府待批;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办法,保障了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调整粮食市场布局和储备粮品种结构,加强和改善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实行了棉花收购加工资格认定制度,打破行业垄断,形成了国有、集体、股份、民营等多种成分并存的市场竞争格局,实现了棉花经营主体多元化;基本实现了供销社和所属棉花企业分开,使棉花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改进了棉花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初步建立起了多渠道筹措棉花收购资金的新机制。
城乡劳动力市场改革不断加快。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进展顺利,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按照常住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改善了农民进城就业的环境,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各地进一步清理取消专门针对进城就业农民的限制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
(二)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
山东省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逐步建立,逐步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监管方式和法规制度体系。对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重组整合,引进战略投资者。制定实施了第一批省管企业改革重组方案,鲁信控股公司、高速公路集团等6户优势骨干企业采取委托管理、产权划转等方式对13户企业进行了重组,涉及资产总额19.8亿元,负债总额12.1亿元。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已有67户减为54户。继续稳妥推进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大型骨干企业基本完成了辅业改制分流任务。在确定的14户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企业中,已有兖矿集团、莱钢集团等9户企业的主辅分离总体方案批复实施。省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在省属国有企业中开展了清产核资、产权登记、经营者业绩考核、重大投融资管理等工作。目前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989户,改制面已达84%,其中,市属企业改制面为78%,县(市、区)属企业改制面为85.1%。
垄断行业、公用事业改革迈出新步伐。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电力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区域电力市场的形成、大用户直接购电等工作不断推进。国务院批准下发了《邮政体制改革方案》,邮政体制改革迈出重大步伐。港口、民航等行业改革正有条不紊地进行。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积极推行行业特许经营制度,逐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经营作业社会化的竞争格局。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改革,国务院已将山东省确定为第二批试点省份,有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
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认真清理和修订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政策,取消了多种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不合理收费,放宽了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拓宽了非公有制经济的融资渠道,有效地改善了非公有制发展的体制环境。今年1—9月份,规模以上私营工业增加值1261.5亿元,增长48.3%;规模以上私营投资1941.1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投资的25.7%;个体私营贸易业零售额2374.6亿元,增长19.2%,市场份额提高到64.5%;私营企业实现进出口总值71.2亿元,增长73.3%,占全省进出口比重由上年同期的9.4%上升到12.8%。今年前三个季度山东省累计实现城镇就业95.2万人,其中有近80%是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预计2005年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完成产值9300亿元,约占山东省GDP的50%,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四)金融财税投资价格改革步伐加快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快,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国有保险公司集团化、多元化框架初步形成。金融监管体制不断完善。
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山东省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财政建设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意见》,下发了10个配套文件,加大了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51个财政困难县给予了保障性补助。完善了省对下财政体制改革,将上缴地区的递增上解比例由5%降为3%。理顺了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了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加强了重点执收部门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出口退税改革,在原出口退税基数不变的情况下,将超基数地方负担比例由25%降为7.5%,切实减轻了山东省地方出口退税负担。
投资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继续完善企业投资管理制度,积极落实改进和完善投资项目核准程序有关规定,陆续出台了涉及核准制、备案制、政府投资管理等多个方面的改革配套文件。在咨询评估领域引入了竞争机制。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山东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2005年共有4家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其中1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发行A股,3家在新加坡联合交易所发行上市;有4家企业实施配股或增发再融资。合计从证券市场融资32.1亿元人民币。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97家公司,105只股票在境内外上市,募集资金折合人民币达729.96亿元。其中78家公司、82只股票在境内上市;23家公司在境外上市。今年山东板块业绩表现明显好于沪深两市整体表现,全省78家境内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每股经营性现金流等3个主要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召开了全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会议,对推进全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行了统一部署。
价格改革力度加大。按照“市场导向、机制协调、价格联动、综合调控”的思路,煤电价格进一步理顺,比价矛盾得到缓解。水价改革继续深入,节水型社会建设进程加快。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一费制”收费和高校收费行为。继续加强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管理,严格控制政府提价项目,保持了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五)社会事业领域改革稳步推进
教育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以政府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建立;民办教育规模明显扩大;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展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文化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三项制度改革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取得积极成效;扎实推进全省广电网络整合,积极实施广播电视节目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了内部平面媒体整合运营步伐。
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省区域卫生规划工作不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进一步完善。城市医疗卫生资源得到进一步整合,医疗机构的改革创新有了新进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建立,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购销秩序进一步走向正规。
科技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转企改制步伐加快,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通过机制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率大幅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机制不断完善,全省科技企业各类孵化器发展较快。
(六)就业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省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显著增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稳步增长;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顺利推进;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已有13个市的29个县、市、区开展了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工作继续开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所提高,全省有14个市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城市低保标准,最低的130元,最高的260元,山东省已整体走出了人均补差最低省份的范围。全省大部分地区实行了农村低保制度,农村低保对象达到44.3万人。初步完成了农村五保由集体供养为主到财政供养为主的体制转换,省市县乡四级财政联保的五保供养新体制基本得到落实。全省17个市全部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88%的县(市、区)也建立了相应机构。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升。全省国有、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非国有企业达到63%。城镇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展顺利,失业率继续得到有效控制。大力开展就业服务,全省组织就业再就业培训26万多人。
(七)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政府机构改革不断深化。调整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了省、市、县三级安监机构和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各地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力度,进一步精简机构和减少财政供养人员。事业单位改革继续推进,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的要求,有关单位特别是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步伐加快,管理体制、用人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的配套改革有了初步进展。
全省各级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实行了行政许可集中、联合、统一办理制度,加大了政务公开力度,调整和取消了部分审批项目,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方便了群众。
总体来看,2005年山东省各项改革的基本状况是:农村改革继续向深层推进,国有经济改革进一步深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金融体制改革力度加大,财政税收投资体制改革稳步进行,价格改革有序展开,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增强。可以说,各个领域的改革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改革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山东省国民经济保持了增长比较快、效益比较好、活力比较强的良好势头。但是,宏观调控的成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制约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还没有消除,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系统性、风险性都在增强。
(一)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体制、机制性问题
企业改革不到位。一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以往多年积累下来的布局和结构问题、社会负担问题、创新能力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企业退出机制、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仍很繁重。一些国有企业之所以不经慎重、全面的市场分析,就敢拍板投资,主要是缺乏来自产权主体和治理结构等方面的约束机制,投资失误了顶多是调一个职位。不少民营企业仍然是家族式的,还不能称为合格的投资主体。政府职能转换不到位。政府代替企业招商引资和投资决策、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仍比较普遍。很多项目都是政府在背后直接或间接推动。政府过多地介入微观经济活动,过多干预市场和企业,既影响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充分发挥,又不利于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财政体制改革不到位。各级政府之间财权事权不匹配,收支关系未理顺,某些地方政府财力有限,要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就不得不由财政出资或推动企业投资来培植税源。但投资失败后,政府和企业的负担更重,导致财政状况恶化,又进一步去想方设法搞投资,致使一些地方陷入了“财政资金短缺—投资培植税源—投资失败—资金短缺—债务沉重—财政状况恶化—再投资培植税源”的恶性循环。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不到位,地方金融企业资产质量不高。国有商业银行是信贷主体,但目前还不是真正的商业银行。靠增发贷款、扩大分母的办法来降低不良贷款率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如果银行真正做到了产权关系清晰、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健全,每贷一笔款就会认真分析市场风险,不会盲目增加贷款规模。山东省地方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偏高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目前的宏观调控体系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多样化新形势的需要。投资的调控体系、监督体系、引导体系还不健全,一些环节的改革仍比较滞后。财税、金融、投资等领域的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
资本、土地、技术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发育不完善,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相对滞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符合WTO规则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还不健全,经济和社会发展还不平衡等。再加上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尚未根本消除,影响价格杠杆和统一大市场作用的有效发挥。
另外,一些重大领域改革,在推进过程中存在认识不统一、操作不规范、改革措施不配套以及干部群众积极性不高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势必影响宏观调控成果的巩固,影响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二)改革的艰巨性、系统性、复杂性、风险性都在加大
继续推进改革,面临着一些矛盾突出、牵涉面广、敏感性强的难点领域和环节,改革的系统性、复杂性、风险性都在加大。一是有些改革不仅涉及经济基础,而且涉及上层建筑。如农村税费改革,减免农业税、费改税等都不复杂,关键是农村税费改革涉及农村上层建筑等各方面的改革。如果不配套改革农村乡镇机构、县乡财政体制、义务教育体制等,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就不可能巩固。二是有些改革不仅涉及国内经济,而且涉及国际经济关系。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问题就是如此。三是有些改革不仅涉及经济领域,而且涉及社会稳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如果再不进行,就会积重难返,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负面影响都会表现出来。四是有些改革不仅涉及众多的利益主体,而且涉及深层次的权力和利益调整。垄断行业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涉及人员的去留、权力的调整、职能的划分等问题,错综复杂,改起来很难。
综上所述,当前和今后几年,国有企业、垄断行业、金融、财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领域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仍制约着经济运行效率的提高。改革面临的形势具有明显的关键性和艰巨性特征,改革仍将处于攻坚阶段。
三、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重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深化改革不仅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根本手段。“十一五”期间在关键领域的改革要有新突破,要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建立起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建立起有利于统筹兼顾和协调发展的管理体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强大动力。
2006年,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改革,把深化改革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地结合起来,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
改革取向要体现以人为本,更加关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尤其是做好就业、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扶贫、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改革工作,使改革发展惠及全省人民。深化改革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创新制度,转换机制;把握大局,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重点推进以下10个方面的改革。
(一)着力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重点是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政事分开,切实解决政府对企事业单位运营活动的直接干预,强化政府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继续推进政府管理方式的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严格依法行政。以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围绕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合理界定政府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职能范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完善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严格控制编制,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定化;大力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集中民智。
(二)积极推进国有经济改革。 重点是进一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推进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加强相关企业的重组整合;继续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合理改善产权结构。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总体思路,制定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明确下一步调整的目标、原则、步骤、措施以及配套政策,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探索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退出机制,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引进境内外技术、管理和资金实力强,有市场、信誉高的战略投资者,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通过规范改制,实现境内外上市,有条件的实现主营业务资产整体上市。支持和引导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整体质量。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国有企业的整体素质。加快实施“四个一批”工程,继续推进企业改革重组。严格依法规范企业改制。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依法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把好资产评估、进场交易、公开竞价等关键环节,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和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完善电信、电力、民航等行业改革措施,扩大市场准入范围,改善资本结构,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及措施;推进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事业的市场化进程。加强对垄断行业和垄断行为的监管和法律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邮政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好邮政政企分开、完善市场机制的各项改革工作。积极推进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引入竞争机制、降低教材成本、减轻学生家长负担的改革目标。
(三)继续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 重点是通过改革,从制度上保证非公有资本和企业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共服务等方面与其他资本和企业享受平等权利。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和完善放宽市场准入等相关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形成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加快完善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私有财产等各类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为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创业提供公共服务,改进信贷考核和奖惩管理方式,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直接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规范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逐步实现资本的社会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发展成为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改进政府监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预计2006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将达到12000亿元,占全省GDP的55%,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四)进一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重点是加快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规范的股份制改革,提高金融企业素质和金融业抗风险能力。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改革的方针政策,支持中央金融企业的改革工作。从实际出发,推进地方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支持地方金融机构重组整合,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理顺产权关系,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吸引国内外商业银行来山东省设立分支机构。拓宽金融服务领域,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建立健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的机制,防范跨市场、跨系统风险;继续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加强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治理结构、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重点业务和高级管理人员监管,建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体制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快证券公司重组,积极引导合规资金入市,推进市场创新和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债券市场,改革企业债券发行审批办法。加大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推进财税投资价格体制改革。 重点是建立各级政府事权相匹配的财权分享体制;推进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资源税等相关环节改革;完善土地、水、油、气、煤炭、电力等生产要素和重要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
进一步改革财政管理体制。确立履行公共服务职责与提供公共服务资源相对称的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权事权,规范转移支付制度,解决某些地方政府财政职能越位、错位导致盲目投资和投资失误的问题。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化税收体制改革。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扩大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试点范围,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减轻企业负担;逐步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消费税,适当扩大税基;改革资源税;适时开征物业税;创造条件逐步统一城乡税制。
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在核准制方面,尽量缩短新老办法的过渡时间,认真解决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布主要行业的项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核准项目评估大纲,指导企业的核准申请和咨询机构的咨询评估工作;在备案制方面,加强对备案工作的指导;建立备案信息系统,并落实投资信息发布制度;防止备案成为变相审批;在政府投资方面,制定专项建设基金管理办法;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代建制”;建立投资决策责任制;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估制度。在投资宏观调控体系方面,建立健全与国土管理、城市规划、金融、环境保护、统计等部门密切配合的机制,加强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监管和调控。
全面推行水价、电力、运输、医药、天然气等价格改革,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全面落实差别电价政策,逐步统一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用电价格;制定煤电联动政策实施意见。逐步推行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制度、城市用水阶梯式水价和超量加价制度。继续加强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管理,严格控制政府提价项目,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价格和收费调整实行公示制度和听证会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健全防范价格异常波动的预警预报及应急处理机制。强化价格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六)深化资本、土地、劳动力和人才等方面的市场体系改革。 重点是推进各要素市场的建设。大力推进企业的改制上市工作。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服务业骨干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支持力度,培育好上市后备资源。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海外上市,进一步加大利用国际证券市场融资的力度。加强督导和组织协调,促进上市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培育壮大证券、期货、基金、信托、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引导各类企业在境内外债券市场融资,预计明年新增上市公司13家,其中境内主板上市4家,中小企业板4家,企业境外上市5家以上,首发募集资金达到40亿元。届时全省上市公司将达到110家,其中境内上市公司86家,境外上市企业达到28家。
规范发展土地市场。通过建立规范有效、公平、公正、透明的土地市场秩序,实现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产业结构的优化。推进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完善征地程序,规范征地行为,健全土地征用和流转的公平定价机制和合理补偿机制。
加强劳动力和人才市场建设。依托现有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建立全省劳动力和人才资源信息网络,合理规划,加快形成区域劳动力和人才市场体系。推动全省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选择部分行业和城市进行改革试点。
(七)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 重点是继续推进转企改制科研院所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快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的分类改革;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规范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劳动人事分配改革力度;推进城镇社区卫生体制建设,探索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八)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重点是规范分配次序,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部分社会成员间收入差距扩大问题;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的并轨。
(九)继续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重点是完善政策体系,保障各类企业对外经贸活动的自主权和平等地位;健全法律法规,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法制环境;完善“走出去”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
(十)继续深化农村改革。 重点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深化粮棉流通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落实完善农村土地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加快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山东省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的各项政策,依法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进一步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完善土地征用程序,提高土地补偿标准,及时兑现资金,保证被征地农民不因征地而降低原有生活标准。继续深化粮食直补改革,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断加大补贴力度,建立促进粮食增产的长效机制。尽快制定《山东省粮食直补实施办法》,更好地完成粮食直补资金的筹措、划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