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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两个《意见》与

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情况之三十五

 

哈尔滨市:

坚持科学发展观 打好改革攻坚战

   

        一、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2005年,根据哈尔滨市政府《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的总体部署,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制定各种改革措施,全力推进各项改革并取得新的进展。

     (一)国有企业改革步伐不断加快

     截至10月份,哈尔滨市共启动改制企业1394户,占计划的98.6%。处于准备阶段417户,进入启动阶段216户,进入实施阶段608户,进入收尾阶段153户,预计年底将全部或超额完成国企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1、加强领导,加大国企改革的组织推进力度。针对国企改革进入攻坚阶段,难点、热点问题突出的状况,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非工业类企业和区县(市)派驻了国企改革督导组,由哈尔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个班子的有关领导任组长,分片包干,深入各区县(市)、企业主管部门和改制企业,督促检查国企改革工作进度,帮助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极大地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2、立足发展,推进产权多元化。采取靓女先嫁,做大做强引强入哈,借梯登高等有效举措,重点推进了一批对哈尔滨市具有影响和示范作用企业的战略性改制。美国华平投资、中信资本和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投资公司斥资23.35亿元人民币投资哈药,占有哈药集团55%的股份,使哈药集团变为中外合资企业;哈尔滨水泥被吉林亚泰集团以有偿承接债务方式兼并收购;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受让松江铜业(集团)国有产权;哈尔滨水泵厂通过挂牌交易,以9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民营企业金盛泵业有限公司;哈尔滨量具刃具集团公司以950万欧元,成功完成了对德国著名量具企业———凯狮公司的购并;哈电表仪器公司同香港太平洋基金、上海人民电气集团和福顺集团,正式签订了哈尔滨电表仪器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协议,为这些企业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多方努力,有效破解瓶颈问题。国企改革成本是制约改革的瓶颈,为妥善解决好这个问题,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积极与华融、信达、长城、东方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研究债权回购折扣比率,探索回购的途径和办法,其中协助哈轻工资产经营公司同华融公司协商洽谈,合理确定综合受偿率为8.41%,受偿额为3450万元;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协商,研究解决哈燃气化工总公司7.3亿元股权回购。同时,针对多数企业受偿能力不足,债务重组很难正常开展的情况,哈尔滨市正在调研论证债权回购的新途径,建立市国企改革的统一融资平台,向世界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对市国企的债务进行整体打包回购,然后再按照产业关联度等拆分成若干个小包,面向社会发售,或建立企业贷款担保体系,解决偿债资金不足的问题等。

    4、利用政策,积极推进主辅分离。目前已完成5所企办学校、4所企办医院分离,4所医院已进入审核阶段,1所医院正在办理移交,其他企办医院的分离正在积极推进中。在分离企业水、电、供热和物业方面,东北轻合金等5户企业分离工作已经启动实施。到今年年末,市属国有企业办的中小学校将全部分离移交完毕,企办医院和企业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及物业将全部按照市场化运作。

    5、阳光操作,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对国企改革中易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的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控,将改制企业的核销资产统一交由北方资产经营公司管理。坚持严把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市场交易、招商引资四个关口,确保国有资产转让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条件下进行。今年共计完成产权交易22宗,交易资产额3.57亿元,成交价7569万元,增值1198万元,增值率19%。接收企业改制报废资产8宗,价值2551万元,处置金额54.7万元。举行拍卖会3场,拍卖资产总额391.3万元。

    6、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尊重职工意愿,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在改制中,设立了保障职工利益的三道屏障”:第一道是严格按政策标准安置职工;第二道是要求重点企业改制原则上三年内不准经济裁员或将裁员控制在最低比例,作为哈尔滨与战略投资者谈判的要约条件;第三道是改制企业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通过,得到职工的认同后方可实施,保证职工利益不受损害。

    7、积极推进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11户集体企业已完成改制,23户集体企业进入产改程序,共计盘活企业资产6.1亿,解除职工劳动关系5870人,妥善处理企业债务3.7亿元,安置职工再就业2231人。

     (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发展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哈尔滨市农牧渔业总产值实现71.7亿元,比上年增长6.2%;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88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6%。今年粮食产量创历史最好水平,实现92.54亿公斤。1、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继续扩大粮食生产面积,提高优质品种比重。农作物实播面积为170.6万公顷,比上年增加5.8万公顷。粮食作物面积154.5万公顷,比上年增加6.4万公顷,优质品种比重达96%,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种植业生产监控面积1492.2万亩,比上年增加732.2万亩,增长96.4%

    2、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签订订单14.3万份,订单农业生产面积达53.3万公顷。

    3、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呼兰区、延寿县、宾县等三个区县被黑龙江省确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基地和外派劳务基地试点。今年共转移农村劳动力108.2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46.46%。其中,县域内转移55.7万人,县域外省内转移31万人,省外国内转移16.73万人,国外转移4.7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劳务总收入41.8亿元,农业人口人均实现劳务收入836元,占人均纯收入的17.5%。培训农民工24.47万人。

    4、农业产业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发展到1038个,资产总额115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25.67亿元,实现利税33.13亿元,出口创汇16.06亿元。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由去年的36家发展到47家,实现销售收入116亿元,利润9.4亿元,税金4.2亿元。目前农业产业化经营产值超千万、利税超百万的企业已达81家,比去年增加16家,其中产值超10亿元的有5家。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已发展到82万户,比去年增加23万户。5、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已发展到501个,增长7.5%。其中由协会转为合作社10个,合作社总数达到42个,占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8.4%。哈尔滨市从农发基金中安排360万元,为18个合作社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已到位资金260万元,其中有6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分别争取到国家财政部、农业部和省的项目扶持。

    6、粮食流通企业改革步伐加快。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不断加大推进工作力度,粮食流通企业改制并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粮食改制企业完成预案审批、启动准备、进入实施阶段40户,占今年改制计划的95.2%;38户完成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占应改制企业的95%;召开职代会讨论通过并轨工作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企业37户,占应改制企业的92.5%;进入哈尔滨市有关部门审批程序10户,已基本完成企业改革13户。

     (三)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1、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稳步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和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取得较快进展。截至目前,已审核批准实施并轨的企业达到1787户,并轨总人数为32.77万人。完成黑龙江省下达的做实账户5%地方应承担资金6215万元和2005年上半年新增做实账户资金2482万元的上解任务。

    2、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12.27万人,安置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4.86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822个,其中安置“4050”人员2506;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29.98万人,其中创业培训4883;5260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477万元。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4%,比全年控制目标4.8%1.76个百分点。

    3、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新进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102.69万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人数43万人,社会化管理服务率98%。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54万人、180万人、41万人。

     (四)财政和投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1、财政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哈尔滨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快,有21个部门所属的34个单位纳入第一批改革试点。增强了预算执行透明度,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市区共享税分成比例逐步统一。按照与中央政策相统一的原则,在原增值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市区共享的基础上,增加企业所得税为市区共享税。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通过收入直缴财政、票据管理与资金管理相结合等措施,提高了预算外资金统筹比例,由原来的15%—20%提高到25%—30%。哈尔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改革启动,对非转经资产和闲置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2、投资体制改革加快步伐。颁布实施了《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简化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程序,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按照规范、效率、监管、透明的原则,制定了规范的审批程序。同时,放宽社会资本投资领域,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所有投资领域,社会资本均可进入。

     (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按照《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取消、下放或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哈尔滨市直部门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进行相应调整。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行政审批事后监督,对违规的行政审批行为进行相应责任追究。哈尔滨市审批事项由最初的1191项,减少到172项,精简了85.6%。同时在一区、一县和三个市直部门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2、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取得较好成果。本着有保有压、有进有退的原则,采取撤、并、转、脱、留等措施和方式,对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共有1408个事业单位撤销、合并和转企,占事业单位总数的17.8%。其中,撤销379个,占26.9%;合并917个,占65%;转企112个,占8.1%。共精简28776人,精简比例为13%,经费减支1200万元。转换机制,实行分类改革、分类管理。哈尔滨市确定为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1044个,纯公益类1374个,准公益类864个,经营类457个。对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实行单位职能转型、经费渠道转轨、人员身份转换。强化纯公益类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支持经营类事业单位逐步转企进入市场。精简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改变财政供养方式,减轻财政负担。共精简财政补助事业编制30374名,精简比例17.8%;精简自收自支编制15681名,精简比例36.8%。实施事业单位九定(定事业单位名称、定机构规格、定隶属关系、定职责任务、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定经费渠道、定领导职数、定人员结构比例)。坚持人员编制不增加、机构不升格、经费渠道原则不逆转和依法规范、严格审定,完成了市直82个部门所属746个事业单位的九定审核任务。

 p;   3、乡镇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按照黑龙江省实施精简乡镇行政编制的要求,乡镇机关行政编制由7446名减到5697名,减少了1749名,精简比例为23.4%。乡镇机关内设机构由661个减至449个,减少了212个,精简比例为32%。同时,取消了乡镇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乡镇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由7903名减到5533名,减少了2370名,精简比例为30%

     (六)科技创新活力不断增强

     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高新技术企业已发展到589户。其中超亿元企业达到35户,超千万元企业达到140户,分别同比增长了13.8%9.3%32户企业建立了研发中心,5户企业建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大中型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显著提高,中小企业的创新、应用、转化能力进一步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效果显著,高科技园区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得到强势发展。哈尔滨开发区、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哈尔滨利民医药科技园、哈尔滨国家农业科技园、哈尔滨环保产业园、黑龙江省南岗民营科技企业示范园区等7个园区发展速度较快,初步形成了电子信息、生物工程与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高效节能与环保和农业六大高新技术群。科技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先后出台了《哈尔滨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哈尔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哈尔滨市技术市场条例》、《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简称21条)等一系列地方法规和政策,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七)非公有制经济得到长足发展

     哈尔滨市非公有经济完成增加值680亿元,同比增长12.4%;乡镇区街企业完成增加值400亿元,同比增长15.3%;营业收入实现1930亿元,同比增长13.7%;利润总额82亿元,同比增长12.1%;上缴税金42.5亿元,同比增长18.5%。个体私营企业已发展到22.1万户,从业人员65.6万人,注册资本589.6亿元。

    1、创造宽松发展环境,积极为民营企业搞好服务。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搭建政策平台,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拟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局网站,为民营企业提供畅通的信息渠道和有效服务。通过组织网上人才招聘和组织大型人才招聘洽谈会等多种形式为民营企业引进人才,共计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400人。

    2、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民营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推进工作方案》,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已有55户企业以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累计投入资金5.7亿元,安置职工14902人,盘活资产15亿元。

     二、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重点

     2006年哈尔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努力消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体制障碍,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深化国企和国资改革、财政和投资体制改革、农村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科技体制创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一)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深入抓好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重点研究探索政府机构的重组与优化,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能分工,明确管理权责,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与中介组织分开,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制定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深化乡镇综合配套改革。

    2、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特别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试点。抓好新用人制度的实行,特别是聘用合同制全面入轨后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行后勤社会服务化的制度配套和各部门相互衔接工作。推进省垂直管理机构和公、检、法、司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完善五联动(以市编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五部门为管理主体的协同管理、运转高效、科学规范、方便公开的现代化事业单位联动管理机制)管理。制定有效措施,抓好转企改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四不变的落实工作。继续探索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新途径。

     (二)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1、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抓紧修改和出台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初步意见,进一步推进优良国有资本向优势和支柱产业集中,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发挥主导作用。

    2、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改制。对已确定改制的国有中小型企业,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一企一策等方式,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争取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改制的目标和任务。3、加快股份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加快推进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推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在董事会建设方面迈出重要步伐。继续深化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4、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推进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试点,实现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制度,指导企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个人收入与其岗位责任、贡献和企业效益密切挂钩、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衔接、收入分配能增能减的分配调控机制。

    5、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学习借鉴各地实施国有资本金收缴和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快建立健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基本框架。

    6、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加快建立向国企派驻监事会制度;建立产权代表报告制度,通过委派产权代表参与资产经营机构或国有企业的重大决策;建立财务总监制度,授权资产经营机构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派出财务总监;实行全面预算制度,资产经营机构编制全面预算,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全部纳入经营预算;建立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视绩效优劣给予相应奖惩;建立审计监督制度,委托中介机构对所属企业进行年度审计,产权代表离任审计和中期审计,审计结果将作为对企业考核奖惩、企业领导人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1、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实现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扩大优质品种面积,重点发展食品支柱产业,抓好农副产品的深度加工,拉长食品加工业链条,力争使非农工业产值超过农业总产值。继续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升级,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层次,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进一步调整农产品结构,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区域块状经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和安全农业。

    2、进一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强化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做大做强劳务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切实抓好农民工培训,充分发挥和利用各职教中心、农广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中等教育资源的场所、设备和师资力量,抓好就业技能培训,增强农民工在劳务市场竞争中的能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转移,通过小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乡企等,引导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增加劳务收入,带动二、三产业和小城镇发展。抓住一些大中城市出现的民工荒机遇,有针对性地选择和开辟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基地,组织农民创业增收。继续发挥哈尔滨市在国外建立的劳务输出基地作用和亲缘、地缘优势,大力拓展外向型劳务输出经济。

    3、大力加强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加入和创办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自觉性。有计划有组织对各级业务骨干和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的培训教育,提高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增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尊重群众的创造性,积极引导农民以入股形式开展紧密型合作或松散半松散型合作。

    4、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深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对保留的48户骨干粮食购销企业在试点基础上,全面启动公司制改造,实行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经营,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市场经济主体。建设粮食宏观调控载体,继续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扩大粮食产业化经营,发展粮食订单收购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布局结构调整,利用粮食基础设施,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建设市级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建设粮食储备基地、军粮转运基地、粮食物流中心、国家级食盐配送中心、粮食精深加工园区。建设东北亚国际粮食采购中心。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社保试点任务。继续作好并轨的后续工作,妥善解决企业内欠等历史遗留问题,依法解除企业与并轨人员的劳动关系,及时为并轨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规范劳动关系管理。把并轨人员作为重点,加大再就业工作力度,千方百计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条件的并轨人员,有序纳入失业保险,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厂办大集体工业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职工身份置换试点。

    2、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发展战略,形成扩大就业与发展经济良性互动的岗位开发机制。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把当前行之有效的、专门的、过渡性的政策上升为长效性制度,形成一整套促进就业的政策法规体系。从劳动者需求出发,完善就业服务制度,建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体系,各为依托、互相促进。积极稳妥地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新机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努力形成省、市、县(市)和乡镇四级就业服务的组织体系。推进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

    3、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开拓社会保险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调整财政预算,加大社会保障支出比例,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形成养老保险资金保障机制,为养老保险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将作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化,在国家财政支持下,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稳定,并通过资金运营予以增值,以应对养老保险待遇支付高峰期,实现基金长期平衡。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行重点突破,重点解决私营企业特别是餐饮服务业依法参加养老保险缴费问题、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问题、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和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和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和城镇私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问题。

     (五)进一步深化财政和投资体制改革

     1、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拓展部门预算编制的深度和广度,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规范部门预算项目库建设,实行项目支出控制滚动管理。搞好部门预算与其他改革的配套衔接,建立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

    2、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严密监控财政资金支付全过程,高效率地用好财政性资金。积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建立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选择部分重点支出项目和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试点,稳步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使用效益,推动公共财政建设。

    3、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投资主体划分为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实行备案制、核准制和审批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政府投资责任制度,努力实现政府投资效益最大化。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正确引导投资方向,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市场化运作步伐。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实行政企分开,实行项目法人招标制度,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破部门和行业垄断,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

     (六)加快科技体制创新步伐

     1、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制。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以高新技术为纽带,大力推进汽车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医药、食品安全等6大产业6个联合体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提升支柱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加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力度,支持开发重大产业技术,增强其科技支撑能力和辐射能力,构建自主创新的基本体制架构。

    2、继续推进对俄科技合作战略升级。充分发挥6个对俄科技合作中心的作用,开展有效对接,扶持企业、大学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搭建开放的、资源共享的科技条件平台。

    3、建立科技成果储备和技术需求数据库,搭建科技成果对接平台。筹建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加强人才高地建设,加大四项基金的使用比例,促进年轻科技人才脱颖而出。

    4、加强区、县(市)科技网络平台建设。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孵化器建设,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力争在优势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产业规模、重点培育一批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储备上实现突破。

     (七)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步伐

     1、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组织领导。将哈尔滨市个体经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哈尔滨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体制、政策、环境等重大问题。

    2、鼓励和扶持非公有制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依据企、校(所)联席会议制度,面向企业广泛开展征集项目需求、技术难题、开发意向等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有针对性的组织企、校(所)合作项目及时有效对接。加强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服务工作。依托哈尔滨市中小企业协会经济专家团,对企业发明创意进行研究开发,破解企业技术难题。引导企业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对在自主创新、开发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荣获哈尔滨市级以上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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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2/08
来源:体制改革综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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