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推进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社会化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政府机构改革不断深化,依法搞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社会化,已经是大势所趋。为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节约行政资源,规范职务消费行为,去年7月,威海市实行了市级机关县处级以下公务员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在职务消费货币化、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社会化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我市公车改革的有关情况向领导和同志们作一简要汇报:
一、坚持“三个原则”,保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有序运作
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有利于工作,有利于节约,有利于廉政,有利于稳定,分期分批、稳步推进”的思路进行,具体操作中主要是坚持“三个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取向”原则,周密确定了改革路径。在改革的步骤上,坚持提倡鼓励、先易后难,分期分批,稳步推进,确定市党政群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首批车改范围。其中市直共97个单位,1997人。市级领导、离退休人员及公、检、法等特殊单位暂不列入车改范围;中央、省属驻威单位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照市里的方案实施;鼓励所辖三市一区参照市里方案,选择适当时机改革。
在改革的形式上,着眼保证公务需要,大胆推行货币化改革,不搞过渡方案,不留退路,以发放交通费补贴为主要方式,同时保留少量接待和特殊公务用车。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参照私人养车和乘坐出租车、公交车等方面的费用,按照工作人员的不同职级确定了每人每月200至2400元不等的补贴标准。同时,从收缴车辆中调用一部分车辆充实到市接待处车船队,财政给予车改单位个人交通费总额10%的交通补贴,用于保证接待及抢险救灾、森林防火等特殊公务用车需要,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妥善安置了驾驶人员。按照服从大局、适当倾斜的原则,考虑到驾驶人员的不同情况,采取了四种安置方式:一是年满50周岁或工作满30年的司机,可办理离岗手续或提前退休。二是选调部分司机充实到市接待处车船队。三是鼓励司机自谋职业,参照市里制定的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从事民营经济的政策,给予扶持。四是由司机所在单位负责安排适当工作。通过妥善的安置,车辆驾驶人员普遍认同车改、热情支持车改,保证了公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是坚持“阳光操作”原则,公开处置了相关车辆。对参改单位车辆收缴严把“申报、登记、公示、确认”四关,逐辆核实,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转移国有资产。对收缴的357辆公车,289辆委托两家评估机构和一家拍卖机构评估定价,向社会公开拍卖。拍卖总成交价达到2268万元,超出总起拍价68%,拍卖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
二、强化“三个机制”,营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和谐环境
公车改革是一项新生事物,国内可供借鉴的成熟经验不多。为了保证这项改革的顺利实施,我市重点强化有关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了组织调控机制。我市公车改革酝酿的时间比较长,早在2001年实行通讯工具货币化改革后就开始着手准备。2003年8月份,市政府成立了车改领导小组,组织了专门班子,研究制定车改方案。市委书记崔曰臣、市长宋远方亲自调度,亲自研究,市委书记办公会和常委会多次听取汇报,领导班子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为车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依靠群众,强化了社会参与机制。公车改革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配套项目,倍受社会关注。因此,在改革进程中注重开展调查研究,注意掌握社情民意。不仅外出考察学习,邀请专家论证,而且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和吸收方方面面的意见,提高社会各界的认同度,争取广泛的群众支持。针对一部分人对公车改革存有疑虑的实际,积极沟通,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达成了改革是大势所趋,早改早主动,早改早见效的共识,营造了浓厚的改革氛围。对市民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全市92%以上的干部群众支持公务用车改革。
三是严肃纪律,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为防止车改后出现新的用车不正之风,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意见》和《关于对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纪律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意见》,对车改后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接待、特殊公务及出差交通费用报销制度,加强执法用车及抢险救灾、森林防火等特殊专用车辆的使用管理,严格控制非车改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明确规定不得借用车辆或转嫁应由个人负担的油料、修车及交通费用,不得因节省交通费用而缺席会议,影响正常工作,并设立热线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务用车改革的健康发展。
三、实现“三个促进”、“一个示范”,达到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预定目标
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虽然仅有半年多的时间,但由于改革的路子适宜,方案周密,操作稳妥,不仅已经平稳着陆,而且初步展现了一举多得的功效。主要表现在“三个促进”和“一个示范”上。
一是消除公务用车腐败,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长期以来,公务用车中存在车辆配备超编超标、购车资金来源渠道不规范、公车私用、费用居高不下等问题,“车轮上的腐败”一度成为社会焦点问题。通过这次公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从源头上杜绝了上述各类问题的发生,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了党风政风和领导作风的改善。
二是避免了购买新车和维护费用支出,促进了公车费用的节约。从我市市级机关首批车改单位的车辆使用年限看,未来5年,将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车辆达到报废期,如不进行车改,未来5年,将要新购车辆130辆以上,支出2600万元,年均新增购车支出520万元。另外,公车使用中管理漏洞多,财务支出大,车改前,财政每年需要向各单位拨付交通费用810万元,单位自筹约3000万元,共计年支出交通费用3800万元。车改以后,虽然财政需要为这些单位支付2024万元的交通费用(其中公务员用车补贴1840万元,单位交通费用184万元),但与车改前的总体支出看,可以节约费用一半以上。
三是刺激汽车等相关消费,促进了公务员观念转变和服务消费社会化。公车改革后,一些商业银行、保险机构、汽车经销商等针对公务员购车出台了优惠政策,刺激了汽车消费,带动了二手车交易。参加车改的单位中,个人购买新车、二手车400多辆,很多人也正筹划买车或持币待购。公车改革后,机关干部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也随之转变,筹资、贷款买车不断增多,由过去“等车办公事”变为更多人坐自己的车办公事,同时,“打的”办事已成为一道风景。公务用车全面转向社会化、市场化消费,对服务消费的社会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是社会效益明显,为全面推广提供了示范。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市首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功,得到了有关方面的肯定,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产生了一定的带动作用。目前,我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在向纵深推进,国税、工商等垂直管理部门纷纷实施公务用车改革,不少企业也参考市里的做法实行了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推广,优化了分配制度,降低了费用,得到了基层群众的赞誉和拥护。
威海的车改已经一年多了,机关的工作效率和干部作风不但没有受到影响,而且有新的变化,今年上半年实现GDP559.8亿元,同比增长17.1%;地方财政收入27.5亿元,同比增长36.2%;新批准合同利用外资额17.7亿美元,同比增长26.1%;工业销售收入1267.3亿元,同比增长37.9%。我市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首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只是我们初步的探索,肯定还存在一些不足,还需要不断完善。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在改革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努力把我市公车改革推向新的更高层次。(公务用车改革座谈会发言材料)
[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