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做好评估督导工作,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创新实施重大事项督导专员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汇聚工作合力,不断提升评估督导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推动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工程有效落实落地。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完善评估督导体系。始终将评估督导作为全局性工作来谋划部署,将建立督导专员制度作为推动重大事项落实的重要举措、强化内控管理的重要抓手。整合全委资源力量,成立委重大事项督导组,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督导组下设6个督导小组,分别由6名长期从事一线业务工作的一级调研员担任督导专员。督导专员作为各督导小组牵头责任人,协助班子成员开展督导工作,每年度、每季度提出督导计划,协调推进解决问题,总结督导工作情况,并定期向委党组汇报。
二是汇聚多方合力,强化评估督导力量。发挥全委协同攻坚作用,将经济运行、项目服务、协同攻坚三支青年突击队成员纳入督导队伍,协同推进重大战略落地落实、重大投资项目统筹管理等工作。推动建立全委“发改智+”专家库,设立战略、规划、经济运行、投资项目等多个专项督导组,用好第三方专家力量,在相关领域开展评估督导,提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坚持全委联动,各处室明确1名评估督导联络员,6个督导小组各明确1名专职联络员,督导小组与处室密切沟通协作,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
三是坚持闭环监管,提升评估督导质量。践行谋全局、抓大事的工作思路,由督导专员牵头,对重大督导事项实行全过程调度管理。围绕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32个重大事项,采取督导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方式,明确重大事项评估“时间表”,坚持月通报、季督查,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强化“督导在一线开展,问题在一线发现,成效在一线体现”,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访谈等方法摸清摸透实情,找准问题短板。对进展缓慢的事项,督导专员会同责任主体,及时研提解决方案,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单位,及时提醒,并适时开展“回头看”。
四是强化考核激励,增强评估督导实效。督导专员参与制定全委考核办法,将重大事项督导推进工作情况纳入处室和个人考核。将各处室评估督导典型案例作为全委“赛绩”、“亮绩”优秀工作成果,参与人员按照贡献度给予加分。用好评估督导成果,将评估督导成果作为推动规划实施、政策执行、改革落实、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抓手,推动全委多项重点工作取得突破。开展“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落实进展督查和实施效果评估5次,对省、市重点项目开展实地督导,解决突出问题43个。加强市“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中期评估事项督导,推动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规范有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