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评估督导促落实,确定“自我体检、动态纠偏、防范风险、推动落实”的工作要求,紧盯“主动作为、走在前列”的目标,以评估督导的工作成效,推动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一、加强统筹协调,精心谋划部署,持续深化评估督导实践
成立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评估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评估督导。分管委领导牵头负责,靠前指挥,全程参与。结合地方实际,选取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等领域规划、政策、专项,重点开展评估督导。
二、厘清责任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加快提升评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水平
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建章立制,制定印发《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估督导暂行办法》和《湖北省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研究深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分级分类绩效考评机制,着力厘清评估督导工作职责边界和切入点,明确目标、步骤、方法、流程。
三、坚持问题导向,丰富工作手段,着力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质效
一是开展监测评价。利用重大项目库和湖北省投资智慧平台,对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在线监测,实时掌握项目进度。每个季度对全省年度投资计划进行评价,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快项目建设。二是开展重点检查。根据任务需要和项目监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重点检查,确保项目建设管理程序、资金使用规范,推动项目有序建设。三是开展专项督导。每年选取若干重大专项进行督导,着力解决“中梗阻”问题,推动项目尽快投产达效。四是开展项目后评价。每年选取若干重点项目进行后评价,综合分析项目决策立项、建设管理、资金使用和建成效果情况,推动形成项目后期评价为前期谋划决策提供经验借鉴的良性机制。
四、用好评督成果,强化能力提升,不断夯实评估督导工作基础
一是强化成果应用。“举好棒”,及时总结提炼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先进做法和可复制的经验;“扬好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构建闭环整改机制,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全省评估督导系统工作培训,系统学习理论和实务知识。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工作,积极研究探索评估督导工作组织实施方法。三是强化能力提升。注重经验总结与提炼,在细微处积累工作方法,在实操中检验制度的可操作性,在评督事项的选择、指标体系的建立、权重参数的设置、第三方机构参与方式的把握等方面持续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