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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积极发挥调度监管作用 合力推动投资平稳增长

发布时间:2022/06/30
来源:评督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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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发展改革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把握工作重点,创新工作举措,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管调度,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政府投资效益充分发挥。

  一是强化目标引导,探索建立调度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建立调度管理“计划制度”,通过印发《关于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州市发展改革委评估督查年度工作要点》,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调度管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年度项目调度“干什么”。研究建立调度管理“人员制度”,通过印发《苏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人员库的通知》,明确相关业务处室专职项目调度员,聘请专家团队,实现项目调度专人管理,解决 “谁来干”的问题。研究建立调度管理“清单制度”,建立年度重点监管项目库,解决重点“管什么”的问题。

  二是实施节点管理,全过程全方位考核检查。狠抓项目基础信息填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后,市发展改革委评估督查处室专人负责信息核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业务处室、相关市区对口科室、项目单位调度人员,确保准确无误,把好“入门关”。及时组织信息推送。按日核查调度数据填报情况,及时提醒调度问题解决方案。认真组织现场督查。对于调度发现问题,主动结合年度监管计划,在第一时间组织现场督查检查,找出问题症节,研究整改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及单位组织推进。及时通报评比。在每月10日前完成项目调度任务后,及时编写项目调度情况分析报告,通报调度工作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项目管理动态等,编发《项目监测督查简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价指标。通过全过程全方位核查检查,积极促进项目早建成、早见效。

  三是强力推进验收“闭环”,实施销项动态清零。根据所辖县(市区)发改部门职责规定,从2020年开始对县(市区)完工未销项项目进行月度通报,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业务知识培训。几年来,积极协调县(市区)发改部门和委内相关处室,全方位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在第一时间进行在库销项,真正形成项目调度管理工作闭环。

  (苏州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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