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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深度贫困村帮扶力量,宜春市选派了近两年来新提拔任用的55名副县级干部到深度贫困村担任扶贫特派员,任期2年。6月11日,选派的扶贫特派员已全部到岗到位。
为加强对扶贫特派员的管理,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宜春市扶贫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扶贫特派员对所驻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及时传达宣传中央、省、市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抓好所驻村“十大扶贫政策”的推进落实和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扶贫资金和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加强对任职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监督,协调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等。同时,规定每月驻村工作不少于7天,并建立了严格的工作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市委组织部还将组织扶贫特派员进行年终工作述职,并出具工作鉴定,与干部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挂钩。
宜春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