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发展改革工作 > 农业农村经济 > 重点建设

江北区积极探索“乡村振兴”实现路径

发布时间:2018/04/16
来源:农村经济司
[ 打印 ]
   一、以“三园”建设为重点,繁荣发展“美丽农村”

一是创优美丽环境。把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区的契机,努力打造2个美丽乡村示范镇(街道)、3个美丽乡村精品区块(线路)。深入实施“三居工程”,加快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扎实推进全部保留村的景区化改造,力争建成10个特色精品村。结合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需要,挖掘村庄山水、人文、田园等特色资源优势,着力打造“一村一品”,争取培育建设48A级景区村庄。按照“产业优势突出、生态环境优美、农旅融合紧密、配套设施齐全”的要求,建成5个以上的多彩田园集中成片区块(300亩以上)。积极推进主干道沿线农田整治、田园湿地化建设,不断提升美丽乡村的发展势能。以“水清、岸绿、景美、河畅、民富、文韵”为目标,全面提升区域水环境,使美丽河道成为“生态之河、景观之河、产业之河”。

二是抓实美丽项目。充分利用环境、经营环境,在项目招引上发力,在项目落地上助力,使美丽资源转化为美丽经济,努力建成高质量的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区。既要紧盯“优而强”的项目,力争建成有一定规模(100亩以上)和市场知名度的休闲农园20个以上;又要注重集聚“小而美”的项目,精心规划布局,努力形成特色精品民宿的规模集聚优势、品质递进优势,力争到2020年建成民宿示范店20个以上,培育民宿经济相关经营主体50家以上,形成山乡人文线、都市农业风景线2条民宿集聚产业带。同时,注重整合区域文化资源,以“心闲江北”为主打宣传品牌,定期举办各类农事体验、节庆活动,与旅游电商平台加强合作,统筹营销,不断提升江北乡村旅游知名度、辨识度。

三是惠及美丽民生。全面推进乡村“垃圾分类”,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有效途径,形成“示范引领、以点带面、以城带乡”的垃圾治理新格局。全覆盖、高水平推进城乡“厕所革命”,推进厕所在城乡间、景区内外的合理布局,提高建设质量,健全管理体制,推广厕所科技应用,增强人性化配置,实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的新三年目标。实施“美丽交通(休闲绿道)”建设,以“洁、绿、美、亮、文、畅”为目标,建成串联山水田园、连接城镇乡村的现代“美丽交通”100公里。

二、以强村富民为目标,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是实施“农村振兴领军人才开发”计划。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尤其是“领头雁”队伍建设;完善“基本报酬+绩效考核+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的村干部激励机制,大力培育带动致富、带头创富的新主体。以农业行业领军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批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新型职业农民、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带动强村富民。

二是实施“农业效益倍增”计划。加大品牌培育力度,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为契机,大力培育慈城年糕、白茶等优势品牌,积极打造农业区域品牌。加强科技农业推广,强化高附加值果蔬产品、特色盆景等优势产业的培育,通过示范引领,带动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加快农业转型发展,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之路,充分发挥民宿经济促进会、农合联等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推动农业从卖产品向卖创意农旅产品、农旅体验的全产业链转变。加强农村电商培育,以网络营销新思路,推动传统农业的改造升级。

三是实施“集体经济能级”提升计划。加大村集体创收的奖补力度,对符合产业导向创收项目,给予村干部一定比例的项目收益奖励;对村集体投资建设创收项目给予3年全额贴息。力争到2020年底,江北区集体经济总收入超200万元的村占总村数的70%;所有村经营性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超30万元的村占总村数的80%

四是实施“经济薄弱村摘帽”计划。对年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下的区定集体经济薄弱村,实施重点帮扶,制定“一村一策”,精准帮扶。建立由“一名区级领导、一家企业、一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第一书记”组成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顾问团。实行村级可用收入财政定额补齐制度,确保村组织正常运转。对经济薄弱村购置、建设创收项目的给予项目投资补助。

三、以改革创新为抓手,不断增强“三农”发展“新动能”

一是激活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以“地”生财。以全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在土地“三权分置”和承包关系长久稳定不变的基础上,努力搞活经营权,撬动农村“沉睡资产”。有序推动“农地入市”,探索完善流转形式,提高土地流转的质量效益,鼓励整村连片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搭建规范化的流转平台,指导帮助农民与投资主体完善土地租赁、流转定价等机制,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是激活农房宅基地使用权,实现以“房”生财。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完善村庄规划,稳步推进一户多宅的清理,整理闲置用房,梳理建设用地,为农旅项目落地布局腾出空间。大力发展农村“房东经济”,将支农资金补助改为租金补助,鼓励村集体收储、转租农村闲置房屋,用于招商运营。

三是激活集体资产,实现以“股”生财。创新实施“股份制、租赁制、合作制”发展模式,鼓励村集体以自然资源、物业资产、承包土地、宅基地、闲置民房等入股参与发展项目。探索以街道(镇)为单位,统一规划、集中建设,成立经济实体,由村集体入股,在工业园区周边、城镇商业繁华地段或城乡一体新社区联合投建经营性物业用房,抱团发展集体物业经济。

 

                               宁波市发展改革委

附件:

排行榜